四十五、大借款似毒藥(第2/3頁)

於是周學熙乃與六國銀行團的總代表西利爾和梅郁重新談判大借款。

周學熙和六國銀行團重開大借款談判後,民國元年11、12月間舉行了好多次有關借款細節的磋商,除利息外大致均獲協議,尤其是監督鹽稅條件,銀行團同意由中國設鹽務稽查所,自聘洋員以資襄辦,監督用途的條件則由中國政府於審計處設外債稽核科,用外國人為稽核員。周學熙把談判情形向參議院報告,大致獲得承認,於是安排正式訂約。不料臨時又發生意外,俄、法兩國駐京公使反對監督用人條款,而堅持各該國必須出一個人加入監督機關中。這個意外使外交團自身發生了歧見,紛電本國政府請訓。後經外交團重開會議,商定鹽稅稽核處聘英人為主辦,德人為副辦。國債局聘德人為總辦。審計顧問俄、法二國各聘一人。外交團獲致協議後即以此辦法通知中國政府,這是民國2年3月3日的事了。中國政府認為這種安排不是談判時所共同商定的原則,而監督機關全用六國團內的人對於中國甚為不利,何況俄國這時正助外蒙古獨立,如果中國財政權被其監督,實屬危險萬分,所以袁政府乃加以拒絕。

就在這個時候,上海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血案,宋教仁被刺死難。袁世凱為了對付國內的反對行動,必需大借款成功,使財政上得到支援,於是便再恢復和銀行團交涉。

在六國財團中,美國態度最為公允。美國政府對於銀行團要求中國財政的監督權認為不當,訓令美國銀行代表退出銀行團,同時獎勵個別對中國的投資,因此其他五國政府受美國行動的刺激,態度為之一變,談判遂較過去容易進行,借款條件亦較過去略為讓步。

在大借款談判期間,還有個重要人物,名叫莫利遜。他是英國人,但受任袁世凱的政治顧問,大借款談判,他在幕後擔當重要角色。他雖是英國人,可是他卻站在中國立場和利益一方。在雙方談判最僵持的時候,莫利遜向北洋《德華日報》記者發表談話,他主張解散六國銀行團,而重行恢復四國銀行團,因為他認為日本和俄國外托經濟合作的美名,而暗行政治上的目的,對於銀行團本身殊為不利,在中國方面亦難默忍,他的談話頗受銀行團的重視。

總之,這時的袁政府對大借款事實在是一劑急需的救急藥,非用不可,明知借款喪權辱國,但不借款幾乎日常開支都難應付。何況宋教仁被刺後,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袁政府沒有這筆借款便無法對付國民黨。同時還有一個重要意義就是大借款簽字,便可讓袁政府和列強連接在一塊,列強各國不止是事實上承認了袁政府,而且還非支持袁政府不可了。這筆善後五厘金幣借款,美國沒有參加,所以只有英、法、德、日、俄五國財團貸借,代表的銀行是英國的匯豐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德國的德華銀行、日本的橫濱正金銀行、俄國的華俄道勝銀行。借款總額2500萬英鎊,換算各國貨幣是:德國51125萬馬克,法國63125萬法郎,俄國23675萬盧布,日本24490萬元。借款的利息是五厘,發行價格九扣,實收八四扣。

這筆貸款成立,使中國鹽政權落入外國人之手,可說是中國財政史上的一大痛事,至於借款數額雖然是2500萬英鎊,聽起來數字很大,可是債券九折出售,八四實收,實際借到不過2100萬英鎊。再扣除四國、六國、比國以前的各項墊款,以及五國銀行團、各銀行所借的款,共600萬鎊,各省向五國銀行團所借的280萬鎊,及革命期間各國損失賠款200萬鎊,真正拿到手的借款,不過債面40%,而借款47年的利息合共是4285萬鎊,本利合共是6785萬余鎊。借款前談判期間受盡了折磨,借款後七折八扣,拿到的那麽少,保證手續那麽苛刻,結果還錢要還這麽巨額的數字,實在是一副毒藥。

民國2年4月26日,中國和銀行團簽訂了善後五厘金幣借款條約,其條款如下:

一、中國政府借銀行團二千五百萬金榜為善後及行政之用,名為中國政府一千九百十三年善後五厘金幣借款。

二、此項借款除預作交付首次息票之用外,系專為下列各事之用:甲、為清還中國政府業已到期應還各款之用(共四百卅一萬七千七百七十八萬鎊),乙、為贖回各省現有借款全數之用。(共二百八十七萬鎊)。丙、為清還中國政府不久到期應還各款之用,與各國因中國革命所受損害之賠償(共三百五十九萬二千二百六十三萬鎊)。丁、為遣散軍隊之用(共三百萬鎊)。戊、為現時各費之用(共五百五十萬鎊)。己、為整頓鹽政事務之用(共二百萬鎊)。庚、為中國政府與銀行團互相商允他項行政費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