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康有為鼓吹變法(第2/3頁)

戊戌政變是維新運動的結果,維新運動可以說是康有為所一手促成的。康有為的維新運動是自上而下,方法是上書皇帝。康第一次上書是在光緒十四年(1888年),那時他應順天鄉試落第,於是上書請變成法。這篇文章約6000字。當時清廷都是些頑固保守分子,只有國子監祭酒盛昱、翰林院編修黃紹箕、刑部主事沈曾植和光緒的師付翁同龢很贊同康的意見,但大臣們都沒有膽量把康的文章遞上去。到了光緒廿一年(1895年)康以舉人身份入京會試,正值甲午戰後中日議和,他聯合了1200位舉人,費了一天一晚的時間起草一個萬言書,內容是反對和議,遷都再戰。重要條目是:下詔鼓天下之氣,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這封書亦未被轉上,可是,卻傳遍了北京城,就是有名的“公車上書”。公車上書的第二天會試發榜,康中進士第五名,殿試降二甲48名,授職工部主事。他再起草一個奏疏,請及時變法,富國養民,教士治兵,求人才而慎左右,通下情而圖自強。這奏疏由都察院轉遞,終於被光緒看到了,非常感動,命抄四份,一份呈西太後,一份留軍機處並分發各省督撫將軍,一份存乾清宮,一份存勤政殿。由於這次奏疏被光緒賞識,康乃再上一個奏疏,主張設立議院,下詔求言。這次奏疏都察院不肯轉,工部衙門也不肯轉。可是康的議論已被翁同龢所欣賞,特地找康談變法,又把康的著作都拿了去看。由於翁是帝師,又兼軍機大臣,和光緒皇帝最親近,翁因此常把康的變法維新思想向光緒灌輸。光緒的傾向變法,這時已開始了。

光緒廿一年(1895年)六月,翁同龢得到光緒皇帝的同意,令陳熾起草實行新政的詔書12道,準備陸續頒布,但怕慈禧和一班守舊大臣反對,於是去說服恭親王奕山作主頒布。奕不肯同意,事情便擱了下來。這時清廷的守舊派都很不歡喜亂上書的康有為,大學士徐桐、禦史褚成博都上奏劾他,陳熾、沈曾植勸康有為暫離北京,康乃於八月底出京回粵。第二年慈禧殺太監寇良才,杖責珍、瑾二妃,太後和光緒之間的關系勢成水火,變法維新是完全談不到了。

光緒廿三年(1897年)冬天,德人強占膠州,康有為又趕到北京上了一個很長的奏章,陳說國際形勢和當前中國處境,提出幾個要點:(一)實行君主立憲。(二)整頓吏治與財政。(三)實行新式教育政策。(四)興辦社會福利。(五)振興工商事業。(六)聽任疆臣各自變法。(七)仿效俄法日以定國是。這篇洋洋大文不僅傳遍北京,連上海的報紙也刊載出來了。

由於上述這篇奏章震動了朝廷上下,光緒本想召見康,但奕說:“本朝成例四品以下官吏不能召見”,於是乃改為大臣代表皇帝傳康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談話。

光緒廿四年(1898年)正月初三日下午三點鐘,康有為和當時清廷著名大臣李鴻章、翁同龢、榮祿、廖壽恒(刑部尚書)、張蔭桓(戶部左侍郎)等會見,地點是在總理衙門西花廳。這是一幕精采的辯論會。榮祿說:“祖宗之法不能變”。康有為答:“祖宗之法是為了治理祖宗的土地,如今祖宗的土地都不能守,則還守什麽祖宗之法?舉例來說:現在談話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也不是祖宗時候就有的,因時制宜是適應需要。”他的回答駁倒了榮祿。廖壽恒問:“變法如何著手?”康有為答:“應從改革法律官制入手。”李鴻章問:“那麽六部可以盡撤,則例可以盡棄嗎?”康有為答:“法積久而弊生,而且今昔異勢,現在的法律官制實在應該改弦更張,就是一時不能全改,也應斟酌情形逐步更改,這樣才能推行新政。”接著他從政治談到經濟財政,又說日本因仿效西洋維新而富強,如今制度已很完備,中國和日本鄰近,應該向日本學習。這次談話由三點鐘談到天黑才散。

第二天翁同龢把談話情形報告光緒,光緒又要召見康,恭親王主張叫康先條陳意見,於是光緒命康具折上陳,並把康所著《日本變政考》、《俄大帝彼得變政記》一並進呈。康有為乃在正月初八日上了一個“統籌全局”的奏折,折中說:“現萬國之勢,能變則存,不變則亡,全變則強,小變仍亡……方今之病在篤守舊法而不知變……”然後舉明治維新時的改革為證,要求光緒先做三大事:(一)大集群臣於天壇,詔定國是,除舊布新;(二)設上書所於午門,派禦史二人收書,許天下士民上書言事;(三)設制度局於內廷,選天下通才數十人入直其中,皇上每日親臨,損益庶政。並於庶局下設法律、度支、學務、農、商、工、礦、鐵路、郵政、電報、陸軍、海軍等12局。康並在著作的序文上警告清廷,如果不自動變法,等別人來變時,清朝就完蛋了,但如能自動地變,則清廷仍可以永遠統治下去。在康有為的奏折裏一方面強調變法可以富強,而變法又是非常容易。這些意見把年輕而有抱負的光緒皇帝完全打動了,他把康有為的著作和奏章都放在案頭,天天翻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