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生意(下)(第2/2頁)

可是想想李承乾這小子的累累前科,李孝恭又不能完全確定。

猶豫良久之後,李孝恭狠了狠心,決定二十五萬貫就二十五貫,嘗了之後至少可以有些保障,如果真是好酒,五萬貫錢應該很快就可以賺回來。

至於那幾百傾土地,問題並不大,最多就是以禮部的名義占上一塊,然後借給李承乾使使罷了,反正又不掏他自己的錢,無所謂了。

於是乎,李承乾以五萬貫的價錢,賣出了大唐有史以來最貴的一壇酒。

同樣,李孝恭也喝了他有生以來最貴的一壇酒。

然後,整個事情變的一發不可收拾,嘗過“酒”的李孝恭死活都要把大殿中的酒裝車拉走一半,美其名曰自己花了二十五萬貫,已經有五成的幹股,這些酒必須有他的一半。

李承乾怎麽勸都勸不住,最後只能祭出最後的法寶“李二陛下”。

聲稱這麽多酒往宮外運,必定會引起皇帝陛下的興趣,到時候偷雞不成蝕把米,酒沒運出去,反而被扣留在宮裏,得不償失雲雲,這才打消了李孝恭把酒運走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