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改個號娶個小(第3/3頁)

“陳兄弟可知升官的兩大樂事?”

“發財、死老婆。”

宋聞賢在中心鄙視一番後說道:“非也,升官首要兩件樂事,改個號、娶個小。便是要改個官場上合用的字號,又要納一個貼心的小妾,可惜啊,陳兄弟既無號可改,連大婦也無,可就兩樣都沒有了。哈哈哈!”

……

注1:明代百姓稱呼巡撫為都爺,其他官職也有單獨稱謂,如縣官叫“相公”或“父母”,不太符合習慣,只在此處介紹一下,後面主要還是以官職稱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