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房一族(一)

院中石桌邊圍了一圈的人,有此處的總甲譚順林、房主江有義、左右鄰居、房牙、代書人、以及陳新這六人,代正剛和盧驢子等人也來了,把個院子站得滿滿的。經過房牙的商議,房主同意減少一兩銀,劉民有和陳新急著用房,也就同意了。於是中午就請來此處總甲譚順林和左右鄰居,辦理交割。

譚總甲約四十歲,一副美髯,左手撫著胡須,右手拿著已經蓋好清軍廳印章的紅契,正在大聲讀著。

“立賣契人江有義,今因另居他處,有破瓦房住屋一所,合門市兩間,正房兩間,西廂房三間,屋房大小共七間,計地八十三步(注:弓步,一弓步折2.8平米),門窗戶壁上下土木相連,四圍門壁及窗瓦磚石,並天井明堂及石俱全。坐落,東城井東坊二道街總甲譚順林地方,東至官街,南至周來福家墻為界,北至江旺家墻為界,西至本家墻角滴水為界。今憑官房牙說合,情出賣與劉民有住坐,永遠為業,三言議定,時值價銀四十一兩整,計稅三錢二分八厘,其銀當日公同收足,外無欠少。自賣之後,如有親族人等爭競者,賣主一面承管。兩家情願,各不反悔,如有先悔之人,甘罰白米百石入官公用,立此賣契,永遠為照。天啟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賣主江有義,中見人譚順林,左鄰江旺,右鄰周來福,房牙吳越,代書人陳則同。”

譚順林念完了,又對兩人說道:“二位聽清了就可以畫押了。”

劉民有又把紅契拿過核對一遍,確認後把四十一兩銀子交給房主,那房主自己還帶了稱,無誤之後,以上人等便按序畫押按印,等大家都畫完了,劉民有給了譚總甲稅費三錢二分八厘,原本的紅契是要畫完押,到清軍廳交稅後才蓋印章,這譚總甲有兄長在清軍廳做事,連紅契都有現成的,這稅到底進了誰的腰包實在難說。

然後又付了吳越的房牙錢二錢五厘,劉民有覺得吳叔人不錯,加了二分五厘,共二錢三分,潤筆費給了五分,左右鄰的中見費本來一般是一兩分,劉民有都給五分,兩個鄰居立即熱絡起來,幫忙張羅。另外譚總甲也有一份中見費,本該和左右鄰一樣,但陳新直接塞到他手上,卻是兩錢銀,譚順林在袖中輕輕一掂,悄悄收了,眼睛都笑眯了。這一番事情做完,劉民有已經是有房一族。

當下人人高興,那原來的房主江有義也不立即走,這人不算大商家,人卻頗為大氣,陳新知道他是棉布商人,一直與他交談,不一會,關系已十分融洽。陳新問明他在南城的店鋪位置,準備有時間去看看。

其他人紛紛幫著規劃房間布局,又是介紹木作店、布店,誰家貨好誰家便宜,一一跟劉民有詳細解說,生怕他不明白。

譚總甲今日收成不錯,心情很好,過來跟劉民有說起這二道街情況。

“劉公子你們來後,需記得值更一事,二道街住戶是六十八戶,除去幾家無力的,便每兩月輪一次更,要在更鋪中值守一夜。若不願守,也可出錢請人。其他河工應役事,就待辦過戶帖再說。”

劉民有點頭答應:“該我們值更時就麻煩譚總甲通知一聲。”

譚總甲心情正好,一揮手道:“不麻煩,江旺在你前一天,到時候讓他通知你便是。”

江旺的房在二人的北面,是二人的左鄰,他約三十六七,也是左衛的軍余,平日在三義廟、觀音廟、天妃宮等廟宇外賣些香蠟紙燭,有一子一女,都還小,人有點內向,不愛說話,聽了譚總甲的話只是點點頭。

說完這些,譚順林問起二人作何營生,聽到陳新當了賬房,頗為刮目相看,賬房必定會點寫寫算算,不是一般人能做。陳新謙虛一番後,對譚總甲作個揖說:“我們初來咋到,若有什麽不周全的地方,還請譚總甲和各位街坊多指教。”

譚總甲又撚著美髯說道:“指教談不上,這街原本住的都是左衛軍戶,一總甲是五十戶,年生久了,有走的有來的,房也是分拆轉賣,現今有六十八戶,倒是民戶占了多半,街坊中既有當家丁軍士的,也有打雜幫傭、經商買賣。雖是有窮有富,但街坊鄰裏相處一向不錯。”

“譚總甲這幾日我們收拾停當,就找個飯店請街鄰吃個飯。到時還要麻煩譚總甲幫我們介紹各位鄰居。”

“二位何必多禮,不需要什麽飯店,就在門口擺兩桌流水席,所費不多,又遠比那飯店熱鬧。”

劉民有雖是農村人,但從來沒做過流水席,聽了不由有點擔心道:“這,我們都不會煮菜,就擔心味道不合大夥口味。”

“無妨,城隍廟那邊有廚役市,每日都有些廚子等在哪裏,專門就是上人家裏做飯席的。工錢也不高,一日就是三五分銀。”說話的是右鄰周來福,他房屋在這院子的南邊,江南嘉興人,說一口怪怪的官話,是個裁縫,就在東門大街一家衣店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