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官制大改

按說,車馬勞頓之後,李世民是要休息一天,再舉行朝會的,但現在是非常時刻,所以,他只是在皇城門前象征性的跟長孫皇後問候了幾句之後,便直接召集大臣太極殿議事。

學子們堵門的事情讓他很惱火,生生的破壞了他北巡之後回來,準備宣示功勞的好心情,這次,他可是收服了四部,為大唐開疆擴土幾千裏,而且,還沒有損耗本國的兵馬,難道不應該開一場盛大的慶功會嗨皮一下的嗎?

然而,沒有,蕭瑀一心幹正事了,沒體會到李世民的心意,所以,當蕭瑀率先在朝堂上給李世民稟報這幾個月長安的工作的時候,李世民不悅的表情,誰看了都害怕。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長安,國家的首都,天下人口最多的城市,完敗給了善陽,這是政策的失敗,是執政者的無能,然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又要在長安拉開序幕的,這恐怕才是李世民故意甩臉的用意。

而為什麽要說‘又’呢?

因為年初那一下公民制度改革,已經夠猛了,不過這次,會更加猛,整個六部九卿都有變動,或者說,以後就沒有六部九卿的說法了。

首先宣布的就是裁撤太府寺,光祿寺,司農寺等所有管錢糧的部分,然後組合起來,成立財部,財部成立之後,管理國庫所有的進出項,包括官員俸祿,各部門辦公用品日常消耗,軍事裝備,將士撫恤等等等等。

也就是說,這個財部成立以後,其它任何部門,都跟現錢沒有關系了,要用度,拿批條來找他們報賬,有進項,全部交到這裏,這就杜絕了以往錢財由幾個部分管理,混雜不堪,辦事效率低下。

財部的人,會有一些核算,預算,審計方面的工作做,但是數據,都是對外保密的,你用超了,有人查你。

你要的太多,不可能,有預算的,相差太遠,不批。

使用的數量跟領取的數量對不上,要交回,否則,還是會追究你的責任。

而且,地方財部門除了要面臨主官監督,還要面臨上一級衙門的管理。

要說李世民為什麽有這麽大的改革決心,那是因為他在善陽三個多月時間沒閑著,把各個管理部門全部都看過兩三遍,並且吃透了,孫享福之前在善陽,就是靠這一套,把財權死死的抓在手上的。

其次就是司法方面的改革,禦史台什神馬玩意的,以後就要成為歷史了,因為以後朝堂之上不會再議論朝臣個人行為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了,只會按照例管執行。

禦史台將會和大理寺,廷尉,合並成為司法部。

司法部將有權利管理整個國家的律法制定,以及違法審判,對於以往那些官員行為不檢點的東西,他們不是拿到皇帝面前打嘴仗,而是直接由廷尉依律執行處罰,處罰結果還會留档,計入這個官員的升遷考評。

所以,以後官員要是敢欺男霸女,司法部可以直接出令,廷尉拿人,審理,定罪,宣判,對於司法部的宣判的結果,皇帝雖然有特赦權,但沒有合理的理由的情況下,也不好駁回。

孫享福在善陽,就從來沒有一次駁回過司法部門的宣判。

當然,對於在街邊吃個零食,穿衣服不周正這樣的小事情,在新的律法裏面也將會裁撤,正真要受到處罰的項目,從原先的一千多條,減少到了一百條以內,對於官員和百姓行為規範上面方面的東西,幾乎裁撤了九成以上,不是真正的犯罪,不會重罰,小的事情,警告,記過,罰款,倒是有不少。

既然有了司法部,那麽刑部的職能就整個變更了,今後將分為四大塊,治安署,偵緝署,防爆署,以及專門爭對各類案件進行取證調查的調查署,這裏面包括民告官的取證調查。

這四大署將徹底改變以往存在感不強的刑部的職能,因為,改制之後,刑部手底下有除了城防軍隊之外,最強的武力了。

以後,縣衙的捕快公差,可都屬於刑部治安署,縣尉屬下的縣兵,則屬於刑部的防爆署,再加上一個司法部的法官,那麽一個縣的司法刑獄系統,就成立了,而且相對獨立。

縣令只管生產和地方建設,對於縣內其它各部門只有監督權,奏報權,不可以強行幹涉。

而司法部門,雖然接受縣令的監督,卻也和財務部一樣,要向他的上一級司法部門負責,某種意義上來說,他連縣令犯法都可以管。

這不僅弱化了地方主官的權利,更是讓律法,刑獄,獨立在了整個權力體系之外,而且把孫享福兩年前就開始在善陽玩的雙軌制度加了進來。

這樣一改了之後,內政管理起來就輕松多了,朝廷國庫有多少錢,能用多少錢,找財務尚書一問,就清清楚楚。

全國各地的刑獄司法,不是死刑需要鉤決的,都可以由他們自行按律判處,即便是被縣級司法判了刑的,還可以往州級司法部門上訴,甚至到長安的最高法院上訴,查案講證據,判罰,以勞教,補償受害者損失為最終目的,死刑很少,即便是有冤案,被冤枉者,也還是有很多機會伸冤,不會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