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秦律》規定:‘謀反大逆者,車裂,滅三族,同謀者一律斬首,家人貶為奴隸,追隨者流放蜀地,終生遇赦不赦!’

《漢律》相對寬松一些:‘謀反大逆者斬,家中男子十六歲以上絞,十五歲以下男子,以及母女、妻妾、姊妹流放三千裏,資財、田宅收入官府!’

曹丕登基稱帝之後,也頒布了《大魏律法》,其中第一條就是:‘謀反大逆者剮,滅族,已自盡者鞭屍,已入土者掘墳,已火化者挫骨揚灰……’

由此可見,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對謀反深惡痛絕,稱之為十惡之首,需以嚴刑峻法懲罰之!

故而臣民們畏懼峻法,誰也不敢輕易謀反,就算是真的謀反了,也要給自己找一個借口,什麽‘誅奸佞,清君側,勤王護駕’之類,失敗了也好辯解一番,或可減輕懲罰!

不過有一種情況,就算是蘇秦、張儀復生也無法為之辯解,那就是私造皇冠、龍袍、天子劍之類,物證確鑿,鐵案如山!

因此在古代,想要報復仇人的話,只要私造皇冠、龍袍放入其家中,再到官府舉報一聲,仇人全族就不會有活口了。

要是自己手藝不精,不會造皇冠、龍袍怎麽辦,沒關系的,私造一些禁忌之物也可以,比如說玉如意、金門釘、龍紋瓦當、黃色內褲之類,也具有相同效果!

蕭逸熟讀史書(小說),看過很多類似情節,自然知道誣陷造反的厲害了,故而二十多年以來,一直謹守禮制上的事情,不給外人以口實,沒想到還是栽跟頭了。

其實用小腳趾也能猜到,這肯定是諸葛亮的詭計,試圖挑撥曹、蕭兩家關系,讓曹魏政權陷入內戰之中,蜀漢才好從中漁利!

不止蕭逸猜到了,只要有些政治經驗的人,也都能推測出來!

問題是,這種事情解釋無用,只會越描越黑,關中是蕭氏的老巢,並由長子蕭玄坐鎮,如今出現了皇冠、龍袍、天子劍,說跟蕭氏一點關系沒有,恐怕難以取信於人吧?

就算百姓們相信了,文武百官也不會信的,就算文武百官相信了,曹丕打死也不會相信的,或者說他不願意相信,因為蕭氏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有無謀反之心,而在於確有謀反之力,這是誰都無法抹殺的事實,也是曹丕最為忌憚的地方!

“事情已經擴散開了,想隱瞞是不可能的,玄兒用金雕傳信,比朝廷的驛站快上很多,但是最遲三天時間,這件事就會朝野皆知了!

就是說咱們必須在三天之內,想好應對之策,是辯解、是追查、還是采取非常手段,諸位有何高見嗎?”

蕭逸把急報傳示眾人,詢問起了意見,這不是一人一姓之事,還關系到整個蕭氏集團,甚至是天下蒼生!

如果處置不當的話,很可能引發曹魏集團內亂,刀兵相向都是有可能的,不知多少人卷入其中,又要流多少鮮血、才能把戰火澆滅呢!

賈詡、逢紀、郭奕傳閱之後,也都意識到問題嚴重了,紛紛思考起了對策,而第一個發表意見的,卻是平時說話最少的李儒!

“老夫本是當死之人,承蒙太師大人不棄,養於府中,相待甚厚,咨詢以軍國大事,大恩無以為報,唯有盡吐肺腑之言!

魏主猜測蕭氏久矣,如今皇冠、龍袍之事一出,辯解已經毫無用處了,而自古以來,君疑臣,臣必死,若想不死,唯有弑君!

趁著消息尚未擴散開來,太師大人何不先下手為強,今夜就帶兵沖進皇宮……,事後或立一曹家幼子為帝,或者自己取而代之!

如此最多背負些許罵名,卻無人能奈何太師大人,所有麻煩也就迎刃而解了,否則這般無休無止的猜忌下去,就算躲過這一次,只怕也難逃下一次!

須知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若是因為兒女情長,而錯過了大好機會,只怕將來毀之晚矣,期間若有不忍為之事,老夫願代勞之,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李儒屬於亂世之才,就是不善於治理,只善於破壞,玩陰謀詭計、搞宮廷政變的高手,還有一顆唯恐天下不亂之心!

不過這次獻計獻策,卻是出於一番赤誠之心,蕭氏待自己不錯,自己就當以死相報,李儒甚至考慮過了,如果發動宮廷政變的話,自己不惜再做一次弑君之賊,以免臟了太師大人的手!

“刷!--呼!”

蕭逸沒說什麽,躬身深深行了一禮,而後一手緊握劍柄,一只手擡到了半空中,距離鼻子只有一尺之遙,呼吸也變得急促起來了,陷入了天人交戰之中!

很多人勸過蕭逸造反,都被嚴詞拒絕掉了,可是這次不一樣,因為李儒說的在理,還說中了兩處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