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改革(第4/4頁)

還有一個比較大變化是,所有的科舉進士取得功名後,將派遣各地擔任三年廉查使。一來是考證這些人的能力,二來是制止地方官欺壓平民,導致朝廷政務不達,隨意克扣。三年後由吏部考核優劣,有貪墨者一律革去功名,和地方官往來親密者也將酌情處置。這手仍舊是再次限制地方權利,同時也緩解百姓和基層官吏之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