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潛龍出海 第一百六十七章 蘇童進門(上)

俗話說失之東隅,得之桑榆,這句話用在李維正身上一點也沒錯,就在他被罷免官職六個月後,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剛剛升為大明戶部尚書的葉天明忽然寫信回老家,正式同意了女兒葉蘇童在十三年前訂下的一門婚事,葉蘇童將正式嫁給鄰村李家村李員外之子李維正,他朝務繁忙無法回家,女方家長便交給了葉天明母親葉老夫人和弟弟葉天亮,不過葉夫人也在最後時刻趕回了老家。

此時的葉蘇童已是尚書小姐,而李維正卻只是一介庶民村夫,按照‘嫁女高高求,討親低低湊’的傳統,這門似乎有點不般配婚事須悄悄進行才是,但恰恰相反,這門不般配的婚姻卻轟動了臨淮縣,中都留守司、鳳陽知府送來了賀禮,臨淮縣知縣親自上門做司儀,並派衙役來維持秩序,賦閑回鄉的前廣東都指揮使鶴慶侯張翼則做證婚人,甚至錦衣衛鳳陽所也派人送禮上門。

娶親結婚是明朝社會生活中的大事,按照後世某位歐洲革命導師的說法,婚姻是政治的延續,所以小門小戶則是錢物財產交換,豪門高戶則往往寓意著某種官場利益結合,大明王朝為了表示婚姻的嚴肅性,在洪武元年便在禮制中加以規範。

明朝的婚姻分媒合、訂親、成禮、合親四個階段,一般有九道程序:說媒、行聘、請期、搬行嫁、開臉、迎親、拜堂、鬧洞房、回門,經過以上階段和程序的,才能稱為“明媒正娶”,才能為正妻,官員之妻才能被禮部承認,得到誥命。

李維正和葉蘇童的媒合是始於他們二人的母親,她們都是蘇州松陵鎮人,在洪武初年十二萬江南大戶填鳳陽時相識於臨淮縣鄰村,兩個夫人成為了莫逆之交,為表示她們的友誼,便將一對兒女撮合在一起,那年李大郎十二歲,葉蘇童四歲,順便說一句,當時葉紫童十歲,李維正的母親因她總和李維正打架而不太喜歡她,便沒有把這門親放在她身上。

而訂親是由葉蘇童的祖父和李維正的祖父兩個老地主拍板敲定,葉蘇童的祖父叫葉涵,據說研究過易經,他不知怎麽看出了李維正將來非池中之物,便認定了這個孫女婿,在兩人八字不克後,李家便送去了一千零八兩白銀和一百口豬作為聘禮,並正式訂立了婚約,將男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時,寫在“庚書”上,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為據,若要退婚的話則就要退還庚書,而且還要向已經去世的兩位老地主靈前告罪,所以李維正和葉蘇童的親事幾次都沒退成,關鍵就在後一項上,怎麽向先人交代?

訂了親後,李維正就是葉家的假女婿了,每年三節都必須去葉府探望,並送去豬羊等禮物,這一點下井的李維正勉強做到了,可從井裏出來的李維正卻一次也沒有去過,還拐走人家的大女兒。

經過十三年的漫長等待,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初一這天是良辰吉日,兩家正式定下來作為他們大婚之日,迎娶之事皆不用二人操心,都是家裏人一一辦妥,李家早在一個月前便忙碌開了,李員外格外重視這門婚姻,在兒子前程遇挫的時候,正好借喜事沖去兒子眼前的晦氣,因此,他破天荒地從床下將祖上埋的黃金取了一千兩出來作為兒子娶妻的花銷(當然是偷偷進行,不能讓老婆發現)。

天色還在三更時分,李維正便被倩倩叫醒了,紫童和瑤姬兩天前都去了葉家,按照老家的規矩,如果男方在成婚前已娶了妾或次妻的,那妾和次妻也必須和新婦同時行禮,通俗點說,李維正今晚要和三個女人結婚。

李維正本來就是一個怕麻煩的人,這兩天迎來送往,他有點嫌禮數繁雜了,他一邊讓倩倩給他梳頭,卻有點不高興地道:“娶親怎麽這麽繁瑣,小轎送來不就得了,偏偏弄得人仰馬翻的。”

倩倩見李維正不耐煩,便用梳子敲了他的頭一下道:“大哥,你什麽都不做還嫌煩,我都累了半個月了,還不敢埋怨一句呢!我們女人一輩子就這一次,不隆重點怎麽行,再說大姐一直就盼望著能坐一次花轎,還有瑤姬,她遠離故國跟你,你總得替她們想想吧!”

李維正苦笑了一聲道:“我只是發發牢騷,又不是說真的不行禮。”

“發牢騷也不行,這表示你心不誠。”倩倩還是不依不饒地教訓他。

李維正忽然低聲笑道:“倩倩,你今天好像火氣挺大,是不是你也想去葉家?”

倩倩臉一紅,又狠狠地敲了他一下道:“你想得美,我才不稀罕嫁給你,再說我去了葉家,誰做你的喜娘?”

李維正微微一笑,這小妮子其實也想去呢,不過倩倩今年才十五歲,還小了點,等過兩年再說吧!

梳完頭便是試新郎服,按照明制,庶民的新郎服一般是穿常服,但也允許假用一次九品官服,所以一般人家在娶親時大多是穿上從官府租借來的九品官服,或許一生就這一次,豈能不嘗嘗當九品官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