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殺母之仇

鄧縣尉在他旁邊的坐榻上坐下,道:“趙氏、劉鄉正等人殺人、支解人屍及私通一案,已經辦結報送州府了,這個案子十分的惡劣,支解人屍,所以,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送交執行的。”

蕭家鼎點點頭,他知道,碎屍在唐律裏屬於十惡重罪中“不道”的一種,而劉鄉正殺死他的嫂子,這是屬於小功親,在五服之內,按照唐律,謀殺五服親的,屬於十惡重罪裏的不睦。而十惡重罪不僅不能納入大赦內免死,也不需要等待秋後在處死,只要死刑得到核準,立即便可以行刑。這正是鄧縣尉企盼的,能早點讓這兩個人消失,才能保住他的烏紗。相信擇州府衙門的鐘法曹也是這樣想的。

蕭家鼎道:“知道了,等康縣令來了,我會向他稟報的。”

說了一會閑話,鄧縣尉隨後離開了。

蕭家鼎休息了這麽一會,加上鄧縣尉告訴他已經找到了免利息墊資修建宅院的包工頭,心中一塊石頭落地了,便拿起案卷,開始辦公。

他拿起最上面一個卷宗看了一下,他習慣先把看判詞,再看卷宗,因為刑房書吏草擬的判詞上面有案情,先了解案情,再看卷宗,就有的放矢了。

因為蕭家鼎已經特別要求了,以後的判詞不要太注重駢體格式,要把案件事情寫清楚,法律依據寫明確,所以現在的判詞的案件事實已經比較詳細了。

蕭家鼎看完之後,坐在那裏發呆。

這個案子很簡單,案犯名叫蘇蕓霞,十六歲,她的母親柳氏是父親的小妾,也就是說庶母,因為長得美貌,遭到了父親元配妻子也就是她的嫡母武氏的妒忌,這一天竟然把庶母柳氏給打死了,蘇蕓霞親眼目睹生母慘死,悲痛欲絕,便跑到衙門告發了嫡母武氏。結果,嫡母因為殺人被抓了起來,而蘇蕓霞也因為告發了嫡母而被抓了起來。對於蘇蕓霞,刑房書吏草擬的判詞是絞刑!徐司法和鄧縣尉都簽署同意了。報給康縣令,升堂問案之後,便可以當堂判決。

嚴格按照唐律來說,這個判決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因為《永徽律》規定:“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也就是說,只要不是謀反、謀叛或者可能會緣坐到自己的罪行,子女是嚴禁控告自己的祖父母和父母的,否則要判絞刑!這是儒家親親得相首匿原則在法律上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說,在中國古代,是不允許所謂的“大義滅親”的。特別是對自己的父母。

中國古代宗法制度非常嚴格,男人的元配妻子是所有子女的嫡母,他的妾室所生的子女,也只能把嫡母當做自己的母親,而對自己生母只能叫姨娘。現在,這女孩告發的嫡母是她法律上的母親,這是違背宗法體制的,是古代法律絕對不允許的,也就是要嚴懲的。

蕭家鼎呆了半晌,嘆了一口氣,很為這個女孩感到可惜。他把卷宗仔細看了一遍,沒有任何疑問。

他提筆準備寫擬同意判詞。可是筆提了起來,卻久久沒有落下。

終於,他把毛筆擱在了筆架山上,站了起來。他決定親自提審一下再說。

作為縣令的執衣,他有權提審案犯,並進行必要的調查。

他邁步來到了大牢。縣衙的大牢只是在他剛剛進衙門的時候來過一次,提審人犯,這還是第一次。

大牢的典獄名叫姜峰,看見蕭家鼎來了,又驚又喜迎了出來,拱手道:“蕭執衣!”

蕭家鼎點點頭,拱手還禮,道:“我是來提審人犯的。”

“好啊,執衣要提審誰?”

“蘇蕓霞!”

“好!執衣稍等,我去把人犯提解出來。”

“不必了,我就問幾句話而已。就直接在囚牢裏問詢吧。”

“好的,執衣請跟我來。”

姜峰說罷,帶著蕭家鼎來到了死牢。少城縣衙大牢分成三個部分,一個是普通的男監,一個是普通的女監,還有一個是死牢。凡是可能要判死罪的,無論男女,都關押在死牢裏。一人一間,重點看守。

男監和女監都是在地上,分開的兩個院子,而死牢卻幾乎是在地下室,只有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才有一個小小的鐵窗透光。裏面非常的潮濕和陰暗。不時傳來恐怖的慘叫和呻吟,還有哭泣聲。

他跟著姜峰來到一個囚室前,姜峰賠笑道:“到了。”

蕭家鼎上次來,只是在班房跟典獄和獄卒們見了面,並沒有到牢房看,更沒有來到這個戒備森嚴死牢裏來過。現在進來,感覺當真是陰森恐怖,讓人不寒而栗。

這囚牢裏光線非常的昏暗,蕭家鼎的目光又一時還沒有適應,所以看不太清楚囚牢裏的情況。只看見地上滿是稻草,旁邊還有一個長長的籠子。但是卻並沒有看見人。不由奇怪地轉頭望向姜典獄:“人呢?”

姜典獄忙指了指旁邊那長方形的木頭籠子:“在匣床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