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制約(中)

見那家人遲疑不動,那巡捕又道:“只怕是大人,也不會破壞他自個兒的規據,依我的見識,兩位大人不知者不罪,就由咱們把大人的《台北七鎮通令》宣講給這幾位老爺聽了,然後再罰上一半的銀子,也就是了。”

當下也不顧史可法等人臉色鐵青,只管從懷中掏出一本小冊子,念將起來。這《台北七鎮通令》是張偉於前年制定,是《台北七鎮律》之外的民事法令,將張偉對台北種種生活習俗的改變以條令的方式頒布實施,凡有違者,絕不寬貸。按說每個進入台北七鎮的外人皆會先學習這法條通則,但史可法等人被張偉直接接到府中,於是免了這一層麻煩,誰料孫元化與史可法二人會在鎮北大街上被巡捕抓了個現行,幾位躊躇滿志的大老爺,初臨貴境便遇到這麽個下馬威,初時三人都以為是張偉有意安排,後來見圍觀的數百人皆說自已的不是,若說事先安排,那也未免太過逼真,又見那巡捕從手中掏出一本小冊子,毛邊都翻的稀爛,那王忠孝陪笑從巡捕手中接過來一看,見第一條便赫然寫著:“喻令,軍民人等於鎮內街上一律不得隨地吐痰,違者罰銀百兩,無銀者鞭十五。”王忠孝一看,便知是孫史兩人有錯在先,側身將小冊子交與孫史兩人,兩人傳看一番,卻都是臉紅赤耳,不知道如何是好。

孫史兩人家境平常,明朝官員的俸祿又是極低,再加上需要請些家人幕僚之類,若是不貪不撈,卻哪裏有什麽多余的收入?現下這台北通令一罰便是一百兩銀,雖說又減免了五十兩,孫史兩人卻是沒有一個能拿出這筆錢來,看那巡捕的臉色,只怕自已身為員外郎、知縣的身份也抵不過這五十兩銀子,難不成真的要挨十五鞭?兩人又覺得荒謬,又是擔心真的被拖去鞭打,那可便是官威盡失,從此無臉在這台北立足了。

那巡捕見三人無話,便將冊子拿回,清清嗓門,一字一句仔細的大聲讀將起來,他原是大字不識一個,自從幹了巡捕,不事生產,每天只是在大街上巡邏拿人,台北也沒有什麽流氓痞子,強盜土匪之類,工作輕松,銀子卻是一年六十兩,抵的上兩戶普通農家一年的收入,這樣的好差事卻哪裏去找?故而盡心竭力,勤謹的很。待張偉下令,凡台北合俸銀的上下人等皆要識字五百以上,一年未成者盡數辭退,他雖是年近四十上下,卻是每天起早戴晚,捧著台北官學下發的簡明識字課本,每天咿咿呀呀的念個不休,也不過半年功夫,便足矣將這本小冊子上的字認個八九不離十,偶有念錯,那也是瑕不掩瑜了。

待這巡捕一字一頓的念完,孫史王三人身邊亦是沒有閑人在一旁觀看,雖說中國人最愛看熱鬧,不過這台北看上一會熱鬧,便是損失大把金錢,卻又有誰真的能一直看下去?便是有鎮外農夫上鎮來閑逛,也是不敢久留,《台北七鎮通令》上可是說的明明白白,凡有無故擁擠以致阻礙交通影響通商者,罰銀五十,鞭五,有這律令在,還有誰敢露著一臉傻笑在這邊久看?沒的一會巡捕大爺搞定了這幾個官兒,又得把這些看熱鬧的閑人領回去開導幾句了。

那史可法見四周無人,他還稍有些權變,便急忙向那巡捕陪笑道:“這位捕頭,咱們初到台北,不懂規據,可不可以初犯饒過,下次若犯,再行處罰,如何?”

“回老爺,這事小的可是做不了主。老爺休怪,幹脆和小人回去,老爺您是官,罰是不罰,由咱們的指揮使大人說了算,如何?”

“難道一點通融的余地都沒有麽?”

說罷向身邊的親隨使個眼色,那親隨明白,立時便扭扭捏捏走上前去,從袖中摸摸索索摸出一塊銀餅子來,大約有四五兩重,那親隨從眉眼間擠出笑來,湊上前去將那銀餅子向巡捕懷中一塞,輕聲道:“差大哥,通融一下,如何?”

那巡捕原本還是臉色和悅,因見那家人將銀子遞了過來,又塞到自已袖中,臉色頓時大變,將袖子一甩,那銀餅子骨碌碌飛的老遠,那巡捕怒道:“我敬重幾位老爺,想不到老爺們卻將我看的如此卑下,我豈是那種收入賄賂的小人?而且《台北七鎮律》中明明白白寫著,差役收受賄賂的,仗一百,奪職,罰沒家產,終其三代不得授官職,小人收了你的銀子不打緊,小人捱苦不打緊,小人的三代子孫可都要受牽連!”

說罷不再與孫史二人多說,向兩人打個手勢,道:“兩位老爺,小人不敢鎖兩位,還是請兩人自個隨小人去吧?”

正於此時,卻見不遠處有一飛騎衛士騎馬狂奔過來,遠遠見了這邊站立的數人,忙喊道:“巡捕各人聽了,指揮使大人有令,幾位老爺初來台北,不知律令,需罰的銀兩由指揮使大人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