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在美國,平等是如何使人保持高尚的情操的

有學者和歷史學家曾說過,或者說曾表明過,女性的道德情操是根據她們居住的離赤道的距離決定的。這是逃避問題最廉價的辦法,要真是這樣的話,這個困擾著人類的難題之一只需要一個地球儀和一個指南針就可以解決了。

我可不認為這個唯物主義的教條是成立在事實依據上的。

同一個國家的不同時代就有不同的表現,某些時代表現正派,某些時代表現放蕩。所以民風的循規蹈矩或是混亂騷動是取決於一些可變的原因的,並不僅僅是因為不變的國家位置。

我不否認,在某些氣候下,由兩性之間的相互吸引萌發出的情緒特別強烈,但是我認為這種天生的熱情總是可以被社會狀況和政治制度激發或抑制的。

盡管遊歷過北美的人在一些問題上意見並不一致,但他們卻一致認為,那裏的民風要比其他所有地方都嚴苛。

很顯然,美國人在這一點上要比他們的英國父輩做得更好,從對這兩個國家的表面觀察就足夠看出來。[2]

在英國,同在歐洲的其他國家一樣,公眾總是帶著惡意來對待女性的弱點。你會經常聽到學者和政客抱怨人們的道德不夠規範,文學家也每天在作品中做這樣的虛構。

而在美國,除了小說以外的所有書籍都將女性定位為純真的形象,沒人散布低級的八卦。

美國人的這種循規蹈矩的品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由於受到國家、民族和宗教的影響。[3]但是這種影響在別的國家也有,所以這還不足以作為這種現象的解釋,你還需要尋求另外的答案。

我認為這個原因應該是平等和平等所衍生出來的制度。

生活條件的平等並不能獨自有效地規範人的道德品行,但毫無疑問地它能促進和增強人的端正品行。

在貴族制社會中,出身不同、財富不同的男女是不可能結合的。情感讓二者相互吸引,但社會狀況和社會的公眾意見卻不能讓他們長久地公開地相守,因此社會上出現了很多露水夫妻和地下夫妻。天性在暗中彌補法律強加的束縛。

然而當平等將二者之間所有的虛實障礙都清楚掉時,情況就完全不同了。由此,所有的女性都有機會嫁給自己心儀的男人,這樣便很難出現婚姻的道德不規範了。因為,不管情感如何沖昏人的頭腦,要是一個男人在可以完全自由地選擇自己婚姻的情況下卻不娶他的對象,那女人不可能會相信這個男人是愛她的。

這個原因同樣也作用於婚姻,盡管方式更為隱秘。

在正在進行不法之戀的人和將要進行不法之戀的人眼中,沒有什麽能比強制婚姻和偶然婚姻更適合使這種不法行為合法化了。[4]

在一個女性總是有權自由做出選擇的國度,在一個教育能使她們做出正確選擇的國度,輿論對她們的過錯也是無情的。

美國人的嚴肅,也一部分來自於此。他們覺得婚姻是一種復雜的契約,但你卻必須嚴格地執行其中每一條,因為在簽約之前你能知道每一條的內容,並且在對於是否簽署上,你享有完全的自由。[5]

他們對於忠貞的必要要求使得他們自己也更容易忠貞。

在貴族制國家中,婚姻的目的在於財富的結合,而不是人的結合。因此有時候男方還在讀書,女方還在嗷嗷待哺時,他們就定下婚約了。因此這種為了利益而結合的夫妻之間貌合神離是不足為奇的。這是婚約的本質自然地造成的結果。

但是相反的,當每個人都能選擇自己的對象,沒有外部的阻礙或者指使他時,男女的互相吸引往往只是靠兩人相似的觀點和相投的興致。這種兩人的相似和相投又能使兩人關系更加穩固。

我們的父輩對於婚姻有一種奇怪的看法。

由於在他們的時代,他們所見到的少數因彼此相傾而成就的婚姻幾乎都是以悲劇收場,所以他們固執地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唯心是很危險的。有緣無分總比一條路走到黑要好。

但是我們不難看出,他們所見到的例子並不能說明什麽。[6]

首先我要說,要是民主社會賦予女性自由選擇丈夫的權利,他們應當先啟迪女性的思想,增強她們的認知,這是想要做出選擇所必要的東西。而在貴族制社會中,年輕的女性們偷偷地離家出走,投向她們既沒時間了解,又沒能力判斷其好壞的男人懷抱中,就沒有這樣的保障。所以她們第一次做的自由選擇通常是錯誤的,這不足為奇。她們還未接受民主的教育,就想在婚姻上效仿民主的做法,結果陷入痛苦的錯誤中,這也是不足為奇的。

然而,更有甚者。

當一個男人和女人想要突破貴族社會的不平等桎梏結合時,他們將需要克服巨大的阻礙。他們一從作為子女的服從關系中突破出來,就必須盡自己所能來從習俗的規定和輿論的專制中逃離開去,而當他們終於走到了艱難險阻的盡頭時,他們會發現自己在親人和朋友中格格不入,他們所克服的偏見將他們與親人朋友分成了兩個世界的人。這種情況不久便會耗盡他們的勇氣,讓他們甚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