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161]

了解革命

“此後,就像佩林·丹丁那樣,盡管我沒有權力這樣做,但仍在願望的推動下做出判斷,我需要繼續下去。”[162]托克維爾對訴訟人的主要特征的認識與整個時代的法官大致相同,那些參加了1789年和1830年的革命的法官,他們不得不致力於為社會尋找一種新的平衡。正如奧爾特加所說,對托克維爾和他的同代人而言,解決政治問題高於解決所有突出的個人問題。[163]過激派與自由派、1789年和1793年、貴族主義與民主主義、自由和平等、君主制和共和制,存在如此多的需要做出選擇的對立面。

在這樣的背景下,應當把《論美國的民主》的作者置於何處?這個問題仍有待解決。[164]知識的交流完善了他的思想並使他的修辭手法更加細致入微;但那並不能揭去1835年的作品在他身上貼上的標簽。盡管托克維爾自稱是自由主義者,但他被依次稱為保守主義者、自由主義者、保守的自由主義者、開明的保守主義者、伯克式保守主義者、開明的貴族階級人士、奇怪的自由主義者——總而言之,他的作品帶來的混淆仍在持續。

而它在另一方面是困難的。《論美國的民主》,也被稱作是對法國大革命做出的最令人著迷的詮釋之一,其的確嘗試著使用美國這面“鏡子”[165],來創造一種能夠解釋(並產生)革命和反革命的政治哲學。[166]

“身處於湍急的河流之中,”托克維爾寫道,“我們固執地將目光鎖定在一些我們在河岸上看見的碎片上,而急流將我們卷走並把我們推進了深淵。”[167]面對這種危險的革命動蕩,人們迫切需要的是在某個地方找到一種路徑或一塊基石;正是這一點迫使作者在《論美國的民主》的最前面的篇章中尋找一種對革命做出的解釋。[168]即使我們必須等待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對偉大的歷史巨變做出更全面、更詳細的解釋,也無法否認這一點,他的革命理論的主線早已呈現在《論美國的民主》的上下卷中。

托克維爾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大致總結為:對他來說,法國大革命既不是一次真正的革命,也不是一次法國的革命。

此次革命不是真正的革命,是因為真正的革命發生在精神、觀念、信仰、心靈習性的層面上,這所有的一切再次使用了道德觀念一詞的含義[169],而他選定的卻是習俗一詞。[170]

根據托克維爾的想法,每個歷史變化必然始於思想層面。於是,思想改變一個社會的社會條件和物質條件,並因其產生一定的改變。這一切構成了一個社會的社會狀態。[171]

政治社會不是由他們的法律構成,而是事先由他們中的一部分人的情緒、信仰、思想、心靈習性和精神構成,而本性和教育塑造了那些人。如果我的作品的所有部分沒有呈現出這一真理,如果它從這層意義上來說無法讓讀者們不斷地審視自我,如果它沒有在每時每刻向他們指明這一點,且沒有公然表明教導他們的主張,僅僅是情緒、思想、道德觀念能夠帶來繁榮和公眾自由,與之相反的惡習和錯誤必然會把繁榮和公眾自由推開,我將無法達到我所期待的主要的目標,也可以說是唯一的目標。[172]

社會狀態進而塑造了政治狀態。[173](在今天,我們會談論社會和國家。)這就解釋了為什麽在法國和美國[174],人們是獨立自主的,因為嚴格地說,即使法國人沒有生活在自由的條件下,他們也已經學會將他們看作平等的個體。[175]一個社會的物質和精神條件既改變了想法和情緒,也被想法和情緒改變;一旦社會狀態發生改變,法律機構與政治機構也會漸漸地適應這些變化。“從長遠來看,政治社會不會不成為公民社會的表現和象征。”人民主權從一開始就是公眾輿論的一部分。[176]

這就是為什麽真正的革命大都發生在1789年之前,其在本質上因所有歐洲人的改變而加速改變[177],其以宗教改革運動開始,因培根和笛卡兒而繼續,隨後為啟蒙運動提供普遍觀點,其可應用於所有時期和世界各地。

“[革命]僅僅是一個激烈而短暫的過程,通過它,政治狀態適應於社會狀態,行為適應於思想,法律適應於道德觀念。”[178]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復述。這只不過是現實到理想的突然的適應性變化,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一種抽象哲學形成於未經完善的理論,因而產生了質疑,或者被政治實踐所證實。

舊政權想通過防止政治變化慢慢適應於社會變化來無視社會變化,而這為其自身的滅亡創造了條件。革命者遠離了能夠讓他們根據法國的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分析及調整他們的理論的政治實踐,試圖讓法律和政治世界遵從遠離社會現狀的抽象原則及普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