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7章 閑皇帝(第3/3頁)

尤其是過去,主管司法的往往還是些民政官。

而現在,張超要求在全國各地,各州各道各縣,都要設立法院、檢察院,專門負責司法審理,民事糾紛、刑事案件等,都歸法院負責。還要設立一審二審等原則,不能讓縣令升堂審案,讓鄉下族長鄉老審案。

他還準備新建一所律法大學,專門培養法官、律師、檢察官等。

相比於每天去盯著內閣的執政,張超現在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在議會立法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