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4章 得十錢而不死(第2/2頁)

而朝廷給上京番上宿衛的府兵和禁軍士兵的口糧,同樣是每天兩升。

一人一天吃兩升看似很多,但對於青壯來說,確實不多。尤其是這個時代普遍是缺少副食油水,兼之體力勞動較大的情況下。

對於普通百姓之家來說,均合一下,人均一天一升到一升半左右。不過光有糧不夠,還得做成飯。因此薪炭、油鹽醬醋茶這些也是要的。

大唐有對孤寡殘疾的救助政策,每月會給這些人發放口糧。標準就是每天二十錢最低保障補助。

遇災情,對災民也是這般求助,日給二十文。

這二十文中,十文是用來買糧的,剩余十文是其它生活必需品。

饑窮之人,日得十錢之資,升合之米,則不死矣,這就是朝廷低保的標準。

這個低保政策,也還是當初張超一力推動的,對於那些人,張超認為朝廷有義務責任去救助他們。

這些人多數是老弱病殘,又沒有家人,他們也不可能移民邊疆,留在地方上也不能自力更生,若朝廷不照顧他們,這些人就只能等死了。

朝廷還開有養老院、孤兒院、救濟院等,對裏面收養的這些人標準就是日給米二升、錢二十文。

在如今的大唐,在漢京這種一線城市生存,一天起碼二十文錢。

一家人一天一百文錢可以過日子,不過一年的生活開支可不止這些,還得包括住房、穿衣,還有年節應酬,生老病死,婚嫁等。

對百姓們來說,好在朝廷現在推行六年義務教育,孩子讀完初小和高小六年,是不用花錢的,甚至孩子還能在學校吃一頓免費營養午餐。成績好的孩子,還能拿一份獎學金,甚至能補貼點家用。

在漢京生活的百姓,多數算是城市居民了,他們在城市裏工作,無法如鄉村裏的百姓一樣衣食自給,各種都要靠買,成本要高的多。

柯慶笑道,“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過米一升,終年所衣,不過一兩匹,若酒食雜費,歲計不過百千,此切成身不可闕。”

按他的意思,除了衣食,一個人一年的開銷算下來大約在千錢左右。

當然,這是最低消費了。

漢京裏原來有數萬北衙禁軍,這些北衙禁軍不同於府兵是番上宿衛,禁軍是職業募兵,常備兵職業軍人。

他們就是靠軍餉養家。一般的禁軍,每年軍餉大約五十貫,平均一天一百三十余文,要高於普通百姓收入,這是能養活一家人,保證溫飽的收入。

禁軍如遇出征,另有獎賞。若是打仗立功,賞賜收入不少。甚至還能獲得不少戰利品,若升為軍官,則就能過的很好了。

大唐的官員們收入很高,武德時官員收入低,主要靠各種職田等的田租,而貞觀後,朝廷改革,官員們改過去的祿米、田租收入為主,變為月俸為主。月俸收入大增,比如張超這個宰相,月入就好幾百貫,更別說他的那幾個重要兼職頭銜,何況他還有自己領地的一半稅賦收入,兼之不少官員都有投資經商,或者購買田地耕種或者出租,使得大唐的官員生活優越。

連龐大的吏員階層,也都納入了朝廷的財政供給體系,不用自己想辦法靠灰色收入生存,而是朝廷直接發薪水,薪水還都不低。

依靠著朝廷龐大的財政收入,保證了官、吏、兵這三大階層的收入。

一天基本保障只有二十文,最大的原因是糧食市場的穩定。

雖間隔有災年,有地方歉收。可經過這些年的發展積蓄,大唐的糧食調控很好,朝廷手裏握有大量的糧食,各地的轉運倉、儲存倉,還有地方上的社倉、義倉裏都堆滿糧食。

基本上糧食商人沒有了什麽操縱的空間。

朝廷手裏的大量糧食,可以隨時調控糧食市場,把想擾亂市場價格的不法商人打擊的破產。

漢京鬥米二十文,這已經算是全國最貴的糧價了,在東南的許多糧食產區,鬥米往往才五六文,還是朝廷實行了價格保護,不讓糧食價格過低以傷糧農。

大米的價格一文才兩文,而麥、粟等更便宜,現在又有玉米、土豆等新糧食作物出現,導致糧食供應越發的充足。

當百姓不用擔心糧食價格,不用為吃擔憂後,那麽哪怕京師其它生活成本高些,可起碼能保證一家人有地方住,有飯吃,孩子還能有書讀。

這就是柯慶所說的如今百姓日子遠勝從前,過的還不氏的原因。甚至哪怕是那些孤寡殘疾,無所養無所依的人,都還能享受到朝廷的救濟低保,這樣的時代,百姓的日子怎麽能不說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