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章 太子(第2/2頁)

尤其是百姓納稅用鈔,這一條,更是巨大的進步。以前百姓繳納實物,是非常麻煩的。因為各地的百姓,種植的東西不同,有種粟有種麥有種稻,這就得有不同的征收標準。再一個,各種糧食征收時,也麻煩,百姓得把自家的糧運去官府繳納,而官府在征糧的時候,不免又會憑白增加許多火耗,最終又增加了百姓負擔。

而現在不同了,百姓直接拿著鈔到官府交稅就好了,稅率明白的公示,糧鈔轉換也都早公示了,按著那公示的數目交就好,不用再擔心衙役以幹濕啊鬥量的時候多少等問題多收糧食。

過去,過方上的衙役是沒有朝廷的俸祿的,甚至地方官員都沒有直接的俸祿可拿,官員們靠職田、公廨田來做俸祿和辦公經費,至於吏員衙役,吏員們靠的是公廨田的錢,以及地方上的一些加派、征稅火耗。至於衙役,則大多是一種役,他們是服役的,更沒錢。

正是因為這種制度,才導致了地方上的腐敗,因為他們也要生存,朝廷不管,他們手裏又有權,當然就自己動手拿了。

而現在,朝廷已經把吏員正式納入了公務員的體系,他們有了薪水。其薪水,由地方官府支付。地方官員俸祿,由朝廷財政直接發給。

如今朝廷征稅,地方稅收不再全部押解入京,再由中央調拔地方,而是實行三分之一留州,三分之一繳道,三分之一上供中央的新制度。這個制度保證的是地方上也有財權,保證地方上能供養官吏,保證地方上不再攤派加收各種費用,減輕百姓負擔。

當然,有些稅種,則是完全上繳朝廷的,比如關稅、各種專賣稅。地方上能分到的稅,主要還是兩稅的地稅和戶稅,以及一些工商稅收。

這一套其實有模仿後世國稅地稅分家之意,也正是李超最先提出來的。

“朝廷下一步就是徹底不再征收實物稅了。”

李超說道,現在朝廷是夏稅征錢,秋稅征物。但征收實物還是比較麻煩的,一來耗費的人力大,二來容易出現擾民以及貪腐的問題。

“朝廷不征實物,那如何保證糟糧呢?”

大唐吃官家飯的人還是很多的,這部分人朝廷是要發口糧的,包括官、吏、軍隊士兵以及宮廷人員等,數量還很龐大,哪怕大唐的府兵不需要朝廷發糧餉,但現在禁軍常備軍已經達到了八萬人馬。

光這八萬常備軍就不少了,何況邊疆上現在也常駐軍隊,是由府兵和禁軍輪流戍守,這些守邊的士兵也是得由朝廷提供糧餉的。而一旦打仗,需要的糧食更多。

甚至官吏們除了發糧,還得發絲綢布匹綿等實物。

過去,這些都是朝廷從地方征收的實物中拿出來的。現在李超說朝廷以後要全面取消征收實物,那這些怎麽來。

“市場經濟嘛。”李超笑道,“朝廷征稅納錢,收了錢就可以直接采購。需要什麽就買什麽,需要糧食就采購糧食,向糧商們發出通知,讓他們來競標。開價最低的商人得標,再由他們自己把糧食運到朝廷指定地點,這不挺好嗎?”

“可,可糧食是非常重要的東西。”太子想反駁,又找不到什麽好理由。

李超笑著道,“糧食確實是國家的戰略物資,因此我們要加強監管,比如制訂好糧食保護價格,不讓糧商們聯手打壓糧價,傷害農民。同時,朝廷也可以制訂一個最高價,防止糧商哄擡物價,以傷害城鎮中購買的百姓。”

“當然,糧食這麽重要的物資,朝廷的常平倉也應當發揮更大的作用,每年以平價購入糧食儲備起來。朝廷應當在全國各地,特別是一些交通要地,設立大型糧食倉庫,以儲備糧食,並制訂一整套儲備糧戰爭、災荒之時的調拔、發放流程,這樣,各地平時存儲糧食,一旦戰爭或災荒出現,地方倉庫不須要再層層上報審核,就能直接照預定流程調拔、發放糧食。”

隋末之時,朝廷各地的糧倉裏儲存了許多糧食,可卻就是不放糧,結果饑民四起,甚至有些倉庫的糧食到了大唐貞觀之時都還有陳糧。

這就是糧食制度的不合理。

隋朝每年征糧,征收的糧食一部份運往京城,剩下的也都集中在了運河兩岸的幾座大型糧倉中。這種做法,並不算好。

朝廷手裏確實有糧了,可地方上卻空虛,百姓手裏沒糧,地方州縣也沒糧,百姓的義倉也根本沒多久糧。結果就是一旦發現災害,地方糧食不足,而那些大倉又得層層上報朝廷,最終錯過最佳救災時機。

李超希望朝廷能夠有一套全新的糧食征收和儲備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