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9章(第2/2頁)

同時,朝廷的鹽務公司發行鹽引,因為缺錢,所以早超發了許多鹽引。如今,這些超發的鹽引,李家手裏握的最多。

因此,現在的李家,其實是大唐最大的鹽商。

而現在李家明顯不再只滿足於為朝廷銷售鹽,他們還準備直接生產鹽。雖然戴胄覺得,在如今朝廷的鹽專賣制度下,鹽商產的鹽,必須得賣給朝廷,然後統一調度,看不出李家直接掌握鹽生產的作用,可是他還是覺得,李超此舉大有深意。

而鐵與煤礦,就更加重要了。

李家的冶鐵煉鋼,擁有的大唐最先進的冶煉技術,單是那一次性能一爐煉出幾百斤鋼液的本事,就不得了了。而據說,這種煉鋼技術,最重要的就是平爐和焦炭。

平爐據說非常復雜,爐體龐大,還得有蓄熱式的火焰爐等等,但關鍵的還是得以煤炭加工成的焦炭為燃料,不然溫度上不去。

李記的鋼鐵廠,大大提升了大唐鋼鐵的產量,尤其是鋼的產量,優質的鋼材,使得朝廷的軍備性能大大提升,鎧甲、刀槍等性能都大大提升,同時成本還下降了,更關鍵的產量上升。

連帶著犁耙鋤鏟等農具,以及鍋壺剪刀等用具,都更精美且更便宜。光一個李記鋼鐵廠,每年向朝廷提供的鋼鐵和稅收,都是相當驚人的,這是朝廷重點關注的工坊。甚至因為其技術極先進,朝廷還曾有官員提議要把這鋼鐵坊收購為官有。

若不是因為這鋼鐵廠是李超的,說不定還真可能被官有了。

隋朝的時候,朝廷曾經規定,礦權全部收歸國有,經營采取的是瑤役制。但到了唐代,則允許私人開采,官收其稅,因此唐朝的礦冶其實很繁榮。

不過這個時候的技術很落後。

大唐如今有鐵礦一百零四處,銅礦六十二處。

朝廷一年的鐵產量只有兩百萬斤,銅的年產量只有二十六萬余斤,至於鋼,那更是低的驚人。

李記的鋼鐵廠,雖然剛剛起步,但產量已經非常驚人,尤其是鋼的產量很大,一爐就能得鋼數百斤,現在李記一年能煉鋼十余萬斤。

在朝廷看來,這非常驚人了,可李超看來,這才不過一年千噸鋼產量,太低了。

原本采礦可以私人開采,朝廷只收稅。不過在之前李超的提議改革下,如今采礦已經不能隨便采了,得先取得朝廷的準許,發證開采,然後還得要承包費開采費,同樣也要收稅。

礦產這一類的稅也比較特別,不收錢,而是以實物繳納。鐵礦就得繳納鐵,煤礦就得納煤,基本上稅額在兩到兩成五左右。

朝廷對鐵礦的征收,就是兩成五。

大唐一年產鐵兩百余萬斤,基本上都是私人開采,也就那些豪門大族控制著,朝廷一年征收五十余萬斤的鐵。

同時,由於鋼、鐵、銅、銀、金、硫磺、硝、堿等這些礦產,除了要向朝廷繳納兩到三成的課稅之外,余下的也是不能隨意的出售的。得賣給朝廷,這和鹽是一樣的。

官府以統一價格收購,然後再出售。

這種做法,就是官倒了,很坑爹的一種斂財手段。

比如一家生產鐵鍋等產品的作坊,他們不能直接向那些鐵礦什麽的買鐵料,而是得向官府購買。

其實僅鋼鐵一項,大唐的需求是極大的。朝廷的軍械,百姓們的農具、工具等,都需要大量的鋼鐵。

正因為產量太低,以往許多百姓的農具,都只是包一點點鐵。甚至做飯的鍋,都還有許多人用陶鍋等。

價格上,也是居高不下。

鋼鐵產量提高,對於整個大唐的生產水平當然是有極大提高的。李超做鋼鐵行業,其實也不僅僅是因為賺錢,這是一項提升大唐基礎國力的重要產業。

之前,朝廷一年才產鐵兩百萬斤,而到了北宋時,一年能產鐵八百萬斤,到南宋時一年能產鐵兩千萬斤,而到了明朝時,一年能產鐵八九千萬斤。

鋼鐵產量的大幅提高,能全面提升大唐的國家實力,李超打算讓朝廷拿鐵礦的承包權開采費來抵消借款,算是雙贏。

“我還有一個要求,朝廷的礦稅,從兩成半降到一成。兩成半的礦稅,實在是太高了。相應的,我們願意把承包費提高一些。”

“剛才我劃出的這一共三十個鹽場、鐵礦、煤礦,一百年的承包權和開采費,抵消朝廷借李記的三百八十萬借款和幾十萬利息。戴公,你覺得如何?”

戴胄心裏迅速的算了一下,這三十處礦產鹽場,光是承包開采費,李超居然就願意抵消四百來萬的貸款,朝廷明顯很劃算啊。要知道,此前可是根本不需要什麽承包開采費的,朝廷只收課稅。

當然,李超要求課稅從兩成半降到一成,降的有些厲害。不過仔細算算,也還是劃算。光是那巨額的承包費,朝廷就賺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