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731部隊與朝鮮戰爭的關聯(第2/4頁)

統一國內輿論的宣傳

在美國的壓力下,擴軍和修改憲法的呼聲越來越高,它打著的旗號是“為保衛祖國而承認交戰權和軍備”。看到這種旗號,我就感到惡心,渾身起雞皮疙瘩。因為這使我想起我的少年時代。那是整個日本國民在軍國主義的桎梏下,毫無思想、政治和人身的自由,太平洋戰爭的戰火,使許多國民死亡、國土荒廢的黑暗時代。這和當年軍事政權為了統一國民的意志所使用的旗號和想法一模一樣。所謂“為了東亞的和平”、“確立大東亞共榮圈”、“國民精神總動員”、“前進!一億人的火球”、“盡忠報國”等都是戰爭時期聽膩了的標語口號。

為了進行戰爭就必須統一國內輿論。

日本帝國政府在公布太平洋戰爭的聲明結尾處這樣說道:“此刻,皇國之盛衰、東亞之興亡,均在此一舉,望全體國民深思此次征戰之淵源與使命,苟能不驕不懈,盡心忍耐,一往直前,進而完成征戰之目的,以祈永安聖慮。”

在那個時代羅列出許多誇張的詞藻,其意思就是“這場戰爭關系到日本和亞洲的命運,全體國民必須頑強戰鬥,爭取勝利,以慰藉天皇之心”。僅從這一段莊嚴的宣言來看,這場戰爭是一場多麽正義的戰爭。不與其合作的人,就被看作是臭不可聞的叛徒。

這一段話和不久前伊藤防衛廳長官的“國民的團結應該是防衛”的發言和想法如同一轍。在開戰的時候,絕不使用“侵略”這個詞。

在“全體國民團結起來,保衛國家”的口號下,統一了國民意志,限制了言論自由。這樣,為國家而死的人,被標榜為愛國者,成了法西斯主義的奴隸,而不這樣做的人則被貼上“非國民”、“賣國賊”的標簽,成了憲兵以及特高等秘密警察取締反體制政治運動和思想的犧牲品。

記得我在少年時代對“保衛國家”、“為自衛交戰權”這一類詞就有一種拒絕反應。

制定自主憲法國民會議和自主憲法促成議員聯盟會會長岸信介譴責說:(日本國內)犯罪頻發、家庭及校內暴力泛濫都是由於這部有缺陷的現行憲法所致,因為它是日本戰敗後的占領初期占領軍強加給日本的。它使日本失去了一切物資,又得不到獨立,於是,日本人失去自信,又幾乎不允許有言論自由。

那麽,在戰敗之前有自由嗎?我在戰爭結束以後,看到變成一片廢墟的街頭,稀稀拉拉的木板房和被戰火燒殘的房屋裏露出的點點燈火,內心產生了一種新鮮的感動,那種情景至今也難以忘卻。我的心中湧現出無限的喜悅。啊!從今以後的夜晚再也不會有空襲,也不會有燈火管制了。我的家鄉是埼玉縣熊谷市。這裏在8月15日拂曉,遭到了空襲。這是日本遭受的最後一次空襲,我的老家遭到了災害。距接受波茨坦公告僅一天之差,市街74%化為瓦礫,死傷了3000多名百姓。黎明就是戰爭結束的當天,流經市內的星川小河,填滿了市民的屍體。我親眼目睹了這種情景。那些人再熬過一天就不會喪失生命。在死亡線上幸存下來的人們,在廢墟上重建戰後的生活,廢墟堆上稀疏的燈光像死者靈魂的螢火一般,美麗而又幽靜。但是,這燈光即使增加,也不會因為空襲而再熄滅。我們雖然“失去了所有的物資”,但是,我們卻有著戰爭時期未曾有過的希望。

的確,戰爭結束以後,在簽訂媾和條約之前,日本處於占領軍的統治之下,對於占領政策的言論自由,是不被承認的。

有關言論機關、新聞界都被置於占領軍的審查之下,不容反駁,“日本是戰敗的敵國,沒有置於文明國之間的權利”。

戰前、戰後的不自由並非同等性質

但是,當初占領政策的課題是鏟除軍國主義和實現民主化。波茨坦公告第6條以後規定,在鏟除軍國主義權力及勢力,毀滅日本的戰爭能力,建立和平、安全及正義的新秩序之前,聯合國占領日本,制裁戰爭罪犯,復興及增強民主主義,確立基本人權。在實現上述各項目的之後,以通過日本國表明自由的意志建立起和平的、負責的政府為條件,撤退占領軍等等。日本根據自己的意志,接受了公告。

既然接受了這一公告,自然就受到約束。說這樣就是不允許自由和獨立,是說不通的,而且說這些話的岸信介,在戰爭時期,曾經是東條內閣的閣僚,是作為甲級戰犯而被逮捕過的人物。我覺得以他為會長的改憲派有一種法西斯主義的嫌疑,他們所依據的精神主義存在著和過去的“國民精神總動員”相同的模式。

對我來說,與其是害怕擔心因B-29的空襲而進行的燈火管制下的黑夜的恐怖和不自由,不如說是害怕擔心在戰後的廢墟上點亮的燈光下已沒有生命危險的、“在建立和平、安全與正義的新秩序之前”的、處於被占領狀態的日本的不自由。雖說我們一無所有,但是,確實存在希望,而這種希望的象征就是新憲法,它是戰爭時期日本人未曾有過的東西。如果說戰爭結束前存在希望的話,也不過是軍部鼓吹的“勝利之前,無所欲求”的虛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