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馬遷誤信的故事

1. 新的嫌疑人

在圍繞著秦始皇一生的重重迷霧當中,我們調查了四件疑案:生父之謎、弟弟和假父之謎、表叔之謎和後宮之謎。對於這四件疑案,我們通過不懈的追蹤、嚴密的考察,一一做了破解,得出了相對可靠的結論。

疑案追查到這裏,是不是已經大功告成,可以告慰先祖,可以鳴金收兵了?不知道大家怎麽想,歷史偵探的回答是,此時收兵還為時過早,難免有草草收場的嫌疑。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上述四件疑案的發生,都起源於《史記》。或者是出於《史記》對同一事件的不同記載,或者是出於《史記》記載的含糊,或者是出於《史記》的失載,或者是出於《史記》的誤載,說到根子上,還是那句話,都是司馬遷惹的禍。

《史記》是歷史著作,《史記》中偶爾出錯,我們完全能夠理解,但是,連續出錯,冤假錯案不斷,這就不能不使我們產生懷疑了,懷疑《史記》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司馬遷是《史記》的作者,盡管他從來沒有領過稿費,卻肯定享有著作所有權。現在,《史記》出了問題,出了冤假錯案,司馬遷當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自然會懷疑:司馬遷是否就是這些冤假錯案的制造者?

我們不妨來作一番超時空的想象。

請回到我們已經澄清了的第一案——生父之謎。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如果今天呂不韋、子異和趙姬在場的話,他們在感謝歷史偵探破解疑案的努力,感謝歷史法庭為他們推翻了冤案以後,一定會強烈要求追究司馬遷的責任,要司馬遷出庭作證,要他解釋為什麽會在自己的著作當中寫下誣陷不實之詞。

歷史法庭理性而公正地審理歷史疑案。歷史法庭認為,受害者們要求追究冤假錯案的要求是正當的,因為這個問題不搞清楚的話,被害者的名譽恢復和事實澄清都是不完全的。歷史法庭認為,隨著案情偵破的進展,新的犯罪嫌疑人浮現出來了,如果偵探們抓不住這個新的犯罪嫌疑人,疑案的偵破就會半途而廢。

接受歷史法庭的告誡,歷史偵探開始著手調查誰是冤假錯案的制造者。毫無疑問,司馬遷當然是首當其沖的嫌疑人。

歷史偵探追究司馬遷的責任,首先要追查《史記》中的種種問題,究竟是怎樣出現的?如果問題是出於司馬遷自己的編造和隱瞞,責任當然在司馬遷,我們就可以給他定偽造和隱瞞歷史的罪名,並且要求他出面解釋,為什麽要做這樣的事情?如果問題是出於司馬遷的道聽途說,他只是將從別人那兒聽來的傳聞,不加分辨地寫進書中,或者是出於疏忽,沒有將應當寫進史書的事情寫進去的話,他就不應當承擔偽造和隱瞞歷史的罪名,但是,必須承擔傳播謠言和玩忽職守的責任,他必須出庭解釋,他從哪兒聽來的謠言,為什麽把它寫進《史記》?他究竟看到了些什麽材料,又是如何選取這些材料的?看來,歷史偵探還得忙碌,還得根據司馬遷所提供的線索,去追查制造歷史疑案的真正犯人。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冤假錯案的問題,徹底地追查起來可能相當麻煩,看似簡單的歷史學疑案,認真追究起來可能相當復雜;這種復雜性,是歷史累積的加厚和變形的結果。長話短說,一句話,我們將司馬遷作為新的嫌疑人來追究的事情,牽連到歷史學中的基本問題:歷史著作是怎樣編撰出來,又是如何流傳開來的?歷史在編撰的過程中,歷史著作在流傳的過程中,又是如何變形的?

歷史編撰和歷史流傳的過程,宛若一種變形的鏡像,我們必須先將這個變形鏡的變形原理搞清楚,然後才能根據變形的誤差審查變了形的歷史,據此修正誤差,逼近真實的歷史,也才能判定作為嫌疑人的歷史學家——司馬遷,究竟應當承擔多大的責任。

2. 《史記》是歷史學的第三世界

毛澤東曾經提出三個世界劃分的理論:第一世界是美國和蘇聯兩個超級大國,第二世界是歐洲和日本等發達國家,第三世界是包括中國在內的亞非拉發展中國家。這是政治家眼中的國際政治世界,已經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成為歷史。當代傑出的哲學家波普曾經宣稱,宇宙有三個世界:第一是物質世界,第二是精神世界,第三是知識世界。這是哲學家眼中的哲學世界,正在隨著信息這種奇特物質的興起而成為現實。

作為歷史學家,多年來我一直在思考歷史學的世界劃分。受偉人先賢的啟發,我深感“三”是一個有趣的好數字,歷史學也與“三”有緣。在這次疑案的追查中,我終於認識到,歷史學世界是一個“3+N”的世界。“3”是歷史學的三個基礎世界,我分別稱它們為第一歷史、第二歷史和第三歷史,N是歷史學的多個延伸世界,作為三個基礎世界的延伸,歷史學的N可以有第四、第五甚至更多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