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6章 篝火晚會

勿吉粟末部的老家,座落在白頭山下,黑水河邊,一座茂密的森林裏,這裏河流密布,資源豐富,除了沒有大草原上茂盛的草地外,實在是一處人間仙境,而粟末部的上萬男女老少,在這森林裏方圓二十裏內,星羅棋布地散布著。

與草原上的部落一家就是一個帳落不同,勿吉人的生存方式是穴居,一家就是一個地洞,遠遠看去,除了看到這片林子裏人影綽綽外,是看不到有任何的房屋或者帳蓬的,但走近一看,卻可以發現在一片片的雪地中,都有一個個直徑數米乃至十數米的洞口,裏面則是深不見底的台階,台階內部可以看到隱約的火光,預示著裏面有人居住。

天色已經很晚,整片森林裏,到處都是一堆堆的篝火,而裸著雙臂,穿著獸皮夾襖的勿吉人,與幾十名隋朝來客們紛紛隨著原始的吹奏與打擊樂器的節拍,手拉手地圍成了一圈,繞著那火堆翩翩起舞,歡聲笑語不斷,這種時候,一切語言的障礙已經不成問題,大鍋裏煮著的大塊獸肉,香飄四溢,而那種喝起來味道酸酸的,怪怪的,有點類似放久了的酸奶酒的特制果酒,也讓這些隋朝來客們食指大動,一個個喝得滿臉通紅,興奮不已。

封倫與李世民二人坐在這林地中央,最大的一個火堆旁,緊緊地挨著突地稽,並立而坐,那是最尊貴的客位,一邊的場地中央,火堆附近,兩個剽悍矯健,壯如山嶽的勿吉漢子,只穿著兩條獸皮做的短圍子,遮住了腰部以下的那塊隱秘區域,身上塗抹著厚厚的豬油,正在眾人的叫好聲中,扭打成一團,為遠道來客表演著摔角的技藝呢。

封倫看著這兩個大汗互相頂著頭,抵著胳膊,在那裏扭來扭去,無甚美感可言,但周圍的一眾人等,就連李世民在內,都看得是目不轉睛,叫好聲連連,他雖然也知道這摔角的技藝,是來源於這些勿吉人平日裏在山中跟狗熊,野豬之類的猛獸近身肉搏,將之生擒時的實戰技巧,雖不中看,但極為實用。

可是不習武藝的封倫,卻是無論如何也不能領略這種美感,反倒是坐在一邊的夫容姐姐,這會兒已經洗去了滿臉的油彩,那張五官還算標志,雖然粗眉大眼,但也別有一番野性風味的臉,卻也吸引了封倫不少的興致,以至於讓他在喝酒的時候,時不時地偷瞟她兩眼,尤其是那一雙天足,這會兒已經脫下了那毛皮靴子,一雙肥厚的天足,隨著她翹著的二郎腿,輕輕地晃悠著,別有一番野性的風味。

中原人在這個年代,仍然是以低矮的坐具為主,平民百姓往往是席地蹲坐,而達官貴人們雖然已經開始以類似後世的板凳,馬紮這樣的胡床作為主要的坐具,但仍然是低腿坐具,因為自春秋以來,始終要保持坐姿端正,正規的坐法是跪坐於地,屁股墊在自己的腳後跟上,保持上身不動,如此坐法很累人,卻是那士大夫的標準坐姿。

可是這些勿吉人卻是化外野人,根本不講究這些,他們把那些一兩人全抱的大樹砍倒,鋸成一截截的坐墩,高約一尺,整個人都坐在上面,這樣可以把腳也翹著,男人們那些又黑又臟,長著黑毛,似乎熊掌的腳還不停地搓著腳丫子,時不時地露出腳指頭縫裏的那些黃黑色的老泥,讓封倫一眼看去,惡心地幾乎要吐。

可是當封倫的目光轉落到夫容姐姐的這雙大腳上,卻是舒服了許多,除了腳掌上的皮層略厚外,這雙美麗的大腳倒也堪稱亮眼,隨著頗具線條的小腿肚子的微微擺動,腳踝上系著的一對鈴鐺輕輕作響,撩人心神。

突地稽輕輕地咳了兩聲,封倫這才回過神來,意識到自己的無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轉移了話題:“突酋長,想不到這山林之中,竟然也有如此的世外桃源,魏某原以為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環境險惡,可沒想到此處竟然也有如此的風情,真是大開眼界啊。”

突地稽微微一笑:“這裏確實是我們祖輩生活的地方,若非迫不得已,我們部落也舍不得離開此處呢。”

封倫奇道:“怎麽了?本使看你們過得不錯啊,為何非要離開呢?”

突地稽長嘆一聲,搖了搖頭:“封大使啊,你遠道而來,也看到我們部落的情況了,咱也不瞞你,在至尊面前,我是說了半個謊,說咱們久慕天朝上國的禮儀,想要舉族內附,可實際上,卻是因為我們在這裏呆不下去啦。若是還能湊和著過,誰願意拋棄祖輩所生活的地方,遷居外地,寄人籬下呢?”

封倫的嘴角勾了勾:“到底是怎麽回事啊,本使來這裏也有兩天了,酋長你也帶我看過你們部落的環境,感覺挺好的呀,不至於呆不下去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壓低了聲音,說道:“我們這粟末部,是勿吉部落裏最靠南的一個,東南靠著高句麗,南邊靠著契丹羽陵部,而西邊的草原,是我們放馬的地方,與突厥莫何部接壤,北邊則是勿吉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