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與非洲的狂熱傳統(第2/2頁)

福音音樂興起於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比起舊的靈歌更流暢與完整,但同樣需要表演者與會眾用身體參與。福音樂團團長托馬斯·多爾西(Thomas A.Dorsey)說:“別讓音樂沒有動作,黑人音樂就是要動起來!”[24]馬哈麗亞·傑克遜(Mahalia Jackson)寫道:“我要我的雙手、雙腳、整個身體一起說:‘我就是音樂!’別讓惡魔從主那裏偷走節奏!主不希望看到我們死氣沉沉。你也能感受到活力,動動你的腳,為主的榮耀而跳。”[25]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民權運動準備要沖破種族隔離,搖滾樂正在白人文化中興起。黑人知識分子主張,非洲的傳統音樂與肢體動作不只是一種藝術,也是集體生存之道。例如在《六月解放日》(Juneteenth)一書中,拉爾夫·艾裏森(Ralph Elli-son)筆下的英雄希克曼牧師對群眾發表演說:“跟著節奏,就是跟隨生命的腳步……跟著節奏,你就不會感到無力。跟著節奏,你就不會迷失……有了音樂,他們就無法將我們拆散。”[26]做禮拜時一起打拍子,在這種音樂風潮下,可想而知,觀眾就不再只是坐著觀賞表演。有學者認為:“西方文化中,表演者與觀眾間的藩籬被打破了,兩者互動、成為一體,共享這場表演。”[27]

這就是搖滾樂的價值——“參與感”,根植於傳統的狂熱宗教。二十世紀五十與六十年代的黑人搖滾樂是“節奏藍調”,著名歌手有小理查德、雷·查爾斯、艾瑞莎·富蘭克林。包括他們在內,許多黑人樂手接受黑人教會音樂對自己的影響,也輕松跨足世俗音樂與教會音樂。貓王也致力於創作福音歌曲,但其他白人歌手就沒有這麽勤勞,常常從黑人歌手那裏偷取創意,卻沒想到那些原本是宗教歌曲。但總之,音樂風格就這麽串聯起來了。黑奴帶來狂熱儀式,接著在教會中創造自己的禮拜方式,把節奏與藍調帶入流行音樂,最後傳到白人搖滾樂手,造成白人青少年“暴動”。幾百年來,歐洲人與美國人打壓、排擠傳統的狂熱文化。不過,當搖滾樂迷踩上椅子、跳來跳去時,仿佛是在宣告這股熱潮再次降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