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六章 普羅米修斯(第2/3頁)

孟思遠卻搖著頭“你不懂,這筆生意,就算是穩賺,我也不肯做。這座監獄,到現在依舊是你做主,沒有調幾營士兵過來,就是有人希望我做這筆生意,我卻偏不能要他如願。”

“孟爺,您可別倔,現在那判決……”

“判決,我知道,可是,我不在乎。自從前金時代,我參加葛明開始,就從沒怕過死。他們隨時拿走我的生命,但休想奪走我的名譽和尊嚴。如果我現在真的做了什麽,很多事,這輩子就說不清楚了,於我而言,那比死更難過。”

楚夢熊似懂非懂的看著孟思遠“您看報紙了吧?您那把兄弟,可放了硬話,山東聽說現在正在扣車。所有途經山東列車,一律扣留,準備運兵。這還不算,水上扣船,還不許往京城運送糧食。現在京裏,就只能靠買洋人的米,勉強維持供應。或許這麽一壓,正府就低頭……”

“沒用的。如果我離開這裏,小徐的面子往哪裏放?此例一開,正府威信即成笑柄,從此以後,正府將聽命於督軍,不能殺一人,不能除一官。不管是段總裏還是小徐,都不會容忍這種事情發生。所以他們,肯定不會放人。你把這個拿回去,給你家的人看,他們就會明白我的意思。也不會為難你。”

楚夢熊接過孟思遠遞的紙條,只見上面寫了一首短詩。“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他學識不高,不知這詩出自何處,但依稀記得,好象是前朝某位忠良所做。而這位大忠臣,後來下場不怎麽樣,被皇帝砍了腦袋。具體情況,要得到天橋書場問說書先生,想來孟思遠以此詩做比,似已不存生念。

“孟爺,您這是……何苦?”

“人皆有戀生畏死之心,這是人之常情。就像人們想過好日子,想要榮華富貴,想要嬌妻美妾一樣,無可指責。但是我們這個國家,如果真的想要富強,想要不再受列強欺負,想要成為一個受人尊敬的國家,就總得要有人站出來犧牲。普羅米修斯雖然犧牲了,但是他為人間帶來了火種,他的犧牲,就是值得的。中國需要一個普羅米修斯,我願意做這個普羅米修斯。我寫的東西,是我這幾年,翻譯普魯士著作,結合自身所見所知,一些心得體會。它們的文字和見識,都很幼稚,但是我相信,我共合今勝於古,將來總會有一些比我優秀的人,可以看的比我遠,做的比我好。我這些東西,如果能給他們一些啟迪,就算是我給這個世界,留下的最後一筆財富。”

“孟爺,您……您說的那個普什麽東西,是賣什麽的?我沒聽說過。但我知道,人活千般用,一死萬事空。您只要活著,就可以帶著大夥修鐵路,可以帶著大夥挖礦。那都是實打實的,您要是有個好歹,這些可就都完了。”

“在監獄裏,或許是這樣。可是在這個國家層面,就是另一回事。我曾經以為,辦實業開工廠,就是救國家。直到我被人抓進保定的監獄,才知道,工廠實業,只能讓一些人發財,不能挽救那個腐朽的金國朝廷,所以我選擇當葛明黨。我在共合之後,想著修鐵路開礦山,能夠讓我們的國家富強。直到這次再被抓進來,也明白,礦山鐵路,只會成為軍閥斂財,發動內戰,屠戮同胞的工具。今天站在段芝泉這個位置上的,如果是其他人,或許我個人的境遇會好一些,但是於整個國家民族而言,並沒有什麽好處。鐵路礦山,救不了中國。只有一場轟轟烈烈的變革,砸碎舊鐐銬,才能建立一個新的中華。這個中國,將不屬於我這樣的商人,也不屬於擁有武力的軍閥,而是屬於普通民眾,蕓蕓眾生,只有那樣的中國,才有希望真的戰勝洋人,走出自己的路。我交給楚兄的,不是一些胡言亂語,而是火種。只要你能把火種保留住,早晚有一天,就能看到火燒天下,四海沸騰的模樣!”

楚夢熊聽的並不十分明白,但隱約間,他也能感覺到,自己身上的血在漸漸變熱。他確定這種感覺,與時令氣溫無關。只有在少年時,第一次投身綠林,跟著一群不知所謂的嘍羅大喊著殺富濟貧時,才有過類似的感覺。曾經以為,自己的血早已經冷了,今天才發現,原來它還是熱的。

他顫抖著接過筆記本,將之塞入懷裏,又看向孟思遠“孟爺,您聽我一句話。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咱好死,也不如賴活著不是?”

“楚兄好意,孟某心領。然孟某若生,則諸般罪名,皆成鐵案,終我一世,也只能靠強權洗刷,於民間層面,我這個碩鼠名聲就算做實了。一個碩鼠說的話,是沒有人願意相信的,不管是啟迪民智,還是喚醒民眾,都做不到。我熱愛生命,但我更熱愛名譽,我願意在此,坦然面對,等待著最終審判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