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填補虧空

左少陽怒道:“明知故問是吧?自然是基金會的公共財物!”

“基金會的財物?”杜賬房更是茫然,“這財物是皇上、我們老太爺和各位會員捐贈的,名分下,是記在了會長的名下,分的錢,也是基金會所有的人都有了,的確沒有中飽私囊,這件事大家都知道的。連會長您,每個月的紅利也沒有少過的啊。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會長的紅利,占了整個基金會紅利的一半呢!──當然,這是大夥的意思,對吧?”

所有的人臉上都有尷尬的神情,陪著笑笑著哈哈。除了侯普,依舊不動神色。

左少陽冷笑:“你們以紅利形式私分基金會財物,便是侵吞基金會財物,便是中飽私囊!便是犯罪!不要以為乘我不在給了我紅利,我就可以寬容你們!我容得了你們,王法不容!”

杜帳房等人更是面面相覷:“王法?會長這話,我等……,就不明白了。”

“不明白?基金會的財產是基金會的,私自瓜分,便是犯罪!便是觸犯了王法!”

“可是……”杜敬張皇道,“王法並沒有規定這基金會的財產的事情啊。”

基金會是一種財團法人,是法人的一種,屬於民法上的擬制人格,只有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才可能會出現,只有在民事法律制度很健全的情況下,才能被人理解,總的說來,公司法人,是商品經濟條件下的產物,是法制健全的產物,在古代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條件下,要把一個虛無的機構看著一個能夠擁有獨立人格,有獨立財產,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虛擬民事主體,這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是完全不能為人所理解的。

左少陽建立了基金會這樣一個現代社會法人制度,在古代條件下,自然不能為人所理解。他們不能理解一個機構的財產被人侵吞是一種犯罪(當然,除非這個機構是朝廷衙門)。因為古人心目中,便沒有單位機構是一種民事主體,侵犯機構單位的財產便是犯罪的概念。

左少陽終於再次發現,自己在品嘗自己創造的超前民事法律制度帶來的苦果。他一時不知道該如何解說這個問題。

杜敬嘴角露出一絲笑意,拱手道:“大人,這件事,請容我稟報。”

“你說!”

“這些錢,是我做主讓分的。”

“你做主?你做得了主嗎?”

杜敬躬身道:“做不了,說實話。因為這些財產絕大部分其實都是家父給會長您的,您建立的這個基金會,說實話,我們都不理解究竟是什麽,但是,我們知道,會長您是為了窮苦百姓,為了能讓他們有些好日子過,想盡力幫助他們。送醫送藥是幫忙,送藥拿去換錢也是幫忙。我覺得差不多。所以,我就決定如果百姓願意把藥拿回去的,就拿回去,願意賣掉的,也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基金會大夥都很辛苦,也是我讓帳房虛報數目沖賬,把多余的錢分給大家的。會長不在,我不好跟您商議,便自作主張這樣做了。”

左少陽鐵青著臉:“你慷他人之慨,倒也臉部變色心不跳啊。”

“我知道錯了,見到會長您如此生氣,我才知道我做錯了,不過,我已經想好了,家父留下的財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多半是皇上在家父病重之後賞賜養病的,還有諸位同僚好友饋贈的,足夠彌補虧空。既然會長大人您不許我們這樣做,所有虧空的賬目,我用家財全部填平,恢復到會長您離開京城之初賬目上的數字為止。所有的損失,由我杜家全部賠償。”

左少陽愣了,想不到杜敬竟然來這一手。

他覺得,這杜敬跟杜寅不一樣,這人心胸坦蕩,而且心地善良,不想杜寅那樣搞些花花腸子。這一次基金會出現這件事,應該是他們對基金會的運行沒有半點概念,根本不知道該如何運行一個公司。而把公司的財產等同於個人財產進行處理,同時,又曲解了公司的宗旨任務。

反正杜家錢多得很,根據蕭蕓飛所說,至少還有九成的錢財被隱藏起來了,讓他彌補這個虧空也是應該的。

想到這,左少陽道:“好!既然你這麽說了,你就為你的決定負責,──把虧空賬目全部填平,大家各自領取的錢財,也算是你們杜家給的辛苦費好了。不過,我的那一份,我不要,我會還給基金會的。”

“這……,這不好的……”杜敬張皇道。

左少陽手一擺:“我意已決!這件事到此為止!你做下吧!”

“是!”杜敬坐回椅子上。

左少陽掃視了一眼眾人,緩緩道:“這件事,我也有責任,我沒有把基金會免費醫療的制度建立妥善。現在,咱們商量一下,該如何完善這個制度。我的中心意思,是要讓貧苦百姓能夠看得起病,不會因為疾病而更加貧困,更不會因為一些可以治療的疾病沒有錢醫治而喪失生命。這是基金會最終的目的,我們是救急不救窮!這一點希望在座的諸位一定要銘刻在心!我們所有的工作,都要圍繞這一點開展,有利於這個工作的,可以做,不利於或者違背了這個工作的,就不能做,好比這一次,默許窮苦百姓領藥拿去賣給於老太醫家的醫館,表面上看,窮苦百姓還是有了錢賺的,幫了窮苦百姓,但是,大頭卻被於老太醫家拿走了,等於幫了他們!這樣做,我們基金會就算是萬丈金山,也會很快搬空的!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允許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