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賀蘭悲歌 第二節(第2/4頁)

在南方,熙寧十一年以前,廣南東路與廣南西路的稅收,其總和甚至都比不上荊湖南路一個大一點的州,而且因為運輸與市場的原因,海外貿易的交易點,海商人們往往也更願意選擇泉州與杭州等城市,而並非廣州。這件事情在熙寧十一年終於發生變化,廣州一州的商稅,在這一年正式超過潭州之全部稅收。在廣南東路的移民數量雖然有限,但是卻帶來了更先進的生產工具與生產方式,也使得廣南東路的農業有了一定程度的起色。前三司使曾布因此政績而受到朝廷的表彰,本來其高升指日可待,但是另一件事卻影響了這件大人的仕途——為了溝通與荊湖南路、江南西路的交通,增加廣州對商人的吸引力,這位曾大人與薛奕將軍、蔡確大人合謀,竟然從南海諸島至注輦國控制的小島上,擄掠了三千余土人為勞工,用於修葺道路,溝通河道,其中有一半以上客死他鄉。這件事情被一位派往廣南東路辦案的監察禦史發覺,一本奏章,讓曾布與蔡確各降一級,薛奕削侯爵,成為熙寧十一年下半年震動天下的大案。宋廷因此也著手海外第一次人事調動,將狄谘調任廣州,曾布調任淩牙門,蔡確調任歸義城,而三地的監察虞侯、常駐淩牙門與歸義城的監察禦史,則是因為失職,全部罷職換上新人——這種程度的調動,既是考慮到南海地區在早期需要倚重熟悉情況的官員,又可防止了他們在某地經營過久,形成尾大不掉之勢。不過由此次調動,也知道了三地在宋廷心目中的地位:廣州最重,其次淩牙門,其次歸義城。

而在西北,熙寧十二年的春節,石越與劉庠正興高采烈看著地圖上的驛政網慢慢的延伸,眼見就要遍布陜西一路大部分地區,這絕對是讓人歡欣鼓舞的。

而更讓人高興的是,重修三白渠等水利工程,也進展得十分順利。不過,這種表象的背後,卻同樣有著殘酷的現實。石越將留在陜西路的眾多西夏俘虜分成了三部分,一部分下級軍官和勇武的戰士,被石越打散整編入宋朝的禁軍——按當時的慣例甚至可以獨立成軍,這些俘虜會毫猶豫的向昔日的袍澤揮刀——向朝廷獻俘的那一部分,就被皇帝編成了一個營的完整編制,派往河北。但為了謹慎,石越還是按自己的習慣,將這些人全部打散整編;一部分老幼與隨軍工匠,石越將老幼著派往馬監,將工匠編入作坊;而最大一部分普通士兵,則成為了石越的免費勞力——當然,名義上不是免費的。這些人被告知,西夏拒絕了對等交換俘虜的建議,更不會出錢贖買他們,他們已經不可能回到故鄉。

唯一的出路,就是在陜西路的道路與水利工程完成之後,他們可以按自己工作量的多少,在宋朝的南方得到一塊大小不等的免征賦稅五年的土地。

這些俘虜們對宋朝南方的土地並不感興趣,但是這不是他們感不感興趣的問題,因為他們沒有別的選擇。石越不過是為了避免禦史的彈劾,減少道義上的阻力,用“南方的土地”為此來披上一塊稍稍溫情的面紗而已。

陜西路的百姓為了戰爭付出沉重的代價,他們得到戰爭帶來的這一丁點好處自然是理所當然的。如果為了所謂的道義,讓這些戰俘編成吃白飯的軍隊,或者便宜各級官僚,成為他們的私傭,卻還要征發陜西的百姓來修路通渠,在石越看來,這毫無疑問是一種偽善。

一開始還心存疑慮的劉庠等人,也很快接受石越的解釋:這些戰俘,不過就是沒有正式的名號,將薪俸折成了土地兌現的廂軍,如此而已。

宋朝的法律與道德,都不允許野蠻的役使百姓,哪怕是他國的百姓。在宋朝,一個蕃商如果在宋朝病死,他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的身後事,宋朝市舶司會保留他的財產,想方設法派人通知他的家屬,讓他們來繼承這筆遺產。如果是為了通商而遭遇到海難死亡的水手與商人,也可以從市舶司得到一筆撫恤金——哪怕他根本不是宋朝的臣民。壟斷海路,對蕃商征收高稅是一回事,但這種溫情脈脈的人情味卻是宋朝所獨有的。你當然可以把他當成一種招徠海商的手段,但是你卻不可以違背這種道德習慣。石越是深知這一點的,至少他比曾布要理解得深刻——役使俘虜其實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是事情要做得好看。

如果他果真嚴酷地對待那些俘虜,不給他們任何報酬,他必然會面臨朝野上下鋪天蓋地的譴責聲。但是如果他付了報酬,哪怕僅僅是名義上的,或者是畫餅充饑,事情的實質立即就會變樣,人人都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有時候,借口也是很重要的。

而在西夏,也有他們自己值得全神貫注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