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第4/4頁)

漢八旗 滿蒙八旗 府 79% 21% 直隸州 84.30% 16% 州 88.20% 12% 縣 94.10% 6%

在清初,甚至到府級職位的旗人數量也是相當有限的,這在下表所顯示的此時擔任府和州級官職的旗人百分比中就能看到。

時間 直隸州
順治時期 8% 8%
康熙時期 20.30% 18%
雍正時期 15.70% 19%
乾隆時期 23.70% 20%
嘉慶時期 21.50% 17%
道光時期 23.50% 14%
鹹豐時期 20.10% 15%
同治時期 19.30% 9%
光緒時期 20.60% 11%

然而,在順治統治中期,地方宮中,特別是府級的地方宮中,滿洲攻占北京前即已投降的人占多數。或者,至少我們能從清初與清中葉府級官員的省籍比例中看到如下情況:

時間 出身於江蘇
諸府的官員
出身奉天
諸府的官員
順治時期 5% 26%
康熙時期 5.20% 18%
雍正時期 8.30% 2%
乾隆時期 11.00% 1%
嘉慶時期 8.40% 1%
道光時期 9.60% 1%
鹹豐時期 10.90% 1%

這樣,清朝統治的最初幾十年出身漢族官員在府級職位上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但是,還要重復一句,處於地區行政的關鍵崗位上的州縣長官們主要是後來投降的漢人。

  1. 即貳臣。這裏的材料主要來自於含有120位大臣傳和5個附傳的《貳臣傳》。孫甄陶的《清史述論》對此作過精辟的分析。本附錄也多賴於它。​

  2. 這是根據施堅雅把中國疆域劃分為九個大區,主要不太一致的是作為中國北部一部分的山西,實際上該省的西部屬西北地區;北部江蘇與安徽列入了長江下遊;南部浙江也被列入長江下遊。​

  3. 另有27位任過禦史、學官及各省文官。​

  4. 吳至1650年投降。​

  5. 陳於1659年末投降。​

  6. 這裏包括所有的貳臣,但兩個土匪出身的除外。​

  7. 盡管大學士位只五品,但我仍把這兩位降臣列入上層官僚之中,因為他們很快就擁有尚書之職,而這至少屬於正二品。盡管都禦史夠格列入上層官僚,但我把所有的禦史都歸於下層官僚部分。雖然,這將使得統計數字對下層官僚傾斜,但它仍不影響我們的觀點的成立。​

  8. 例外的是左都督,例如洪承疇,他常是文官,位居正二品。​

  9. 這些數字來源於詹姆斯.帕森斯:《明朝的官僚政治》,第185頁。​

  10. 李國祁、周天生、許弘義:《清代基層地方官人事嬗替現象之量化分析》,第22—23頁。“旗人”的種類包括:皇室成員、滿蒙漢旗人以及皇室的包衣。​

  11. 同上。​

  12. 李國祁、周天生、許弘義:《清代基層地方官人事嬗替現象之量化分析》,第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