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從明至清的忠君思想(第2/19頁)

陶菴國破家亡,無所歸止,披發入山,駴駴為野人。……因思昔人生長王、謝,頗事豪華,今日罹此果報。以笠報顱,以簣報踵,仇簪履也;以衲報裘,以苧報絺,仇輕暖也;以藿報肉,以糲報粻,仇甘旨也……。

無論是否有人有痛改前非的實際行動——這種悔恨之情顯然是由對明朝覆滅的負罪感而引起的——所有忠於明朝的人都不再仕進,並相應地改變了他們的生活。正如黃宗羲在自己的畫像上所題寫的那樣:“初錮之為黨人,繼指之為遊俠,終廁之於儒林,其為人也,蓋三變而至今,豈其時為之耶?抑夫之有遐心?”。

做學問當然是這些亡明遺臣的一條出路。“類皆胸蘊英奇”,卓爾堪寫道,“不克見之行事,不得已而寄之於言。況既謝絕塵事,自畢力學問”。學問迫使這些抗清運動的幸存者采取一種超然態度;而歷史——他們的歷史——則要求客觀的記述。順便說一句,這就是康熙帝作出的於1679年舉行特科(“博學鴻儒”)考試,然後邀請中試者參與編寫官修《明史》的決定,是歡迎這些明朝忠臣的一種極為重要的姿態的緣故。盡管其中許多人不能公開參加編修工作,但他們至少可以通過已接受康熙帝邀請的朋友,將其記述晚明歷史的著作呈交上去。通過這種編修《明史》的方式,他們自身的歷史存在得到了證實,而這正是其他任何表示賞識的做法所不能達到的,於是,所有明朝忠臣和降清漢官們便在維護儒家統治的事業中形成了共同的利害關系。

明朝忠臣在對歷史進行反思的最後階段,還削弱了一種關於模棱兩可和相對主義的道德觀的強烈意識。正像黃宗羲所指出的,明朝忠臣的最大沖動產生於東林黨運動的道德和精神英雄主義。但在晚明殘酷的權力爭奪中,東林黨運動也引發了一場激烈的黨爭,而這對導致明朝衰亡所起的作用決不小於其他任何因素。這些激烈的黨爭在南明統治時期仍在繼續,先後導致了福王的南京朝廷和桂王的追隨者的分裂。簡言之,明朝忠臣對遙遠的道義目標的追求導致了眼前政治的混亂。此外,他們在繼續強烈反對入清朝為官的同時,也能注意到那些通過與滿族合作來完成其士大夫之使命的漢族同胞正逐漸取得具體的成就,後者實際上正在進行晚明士大夫想進行但未能完成的財政、法律和經濟改革。那麽,他們所堅持的最終的善是什麽呢?是作為明朝忠臣而蔑視清廷,還是那種拒絕為清朝效力但終究空虛無力的姿態?那些降清漢官在17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大規模的農民戰爭結束之後,為了完成重建帝國的迫切任務而拋棄了英雄主義的幻想。歷史是否會因此而對他們作出更高的評價呢?

這些問題不只是道德上的困惑;它們也促使王夫之等思想家對歷史動因的復雜性獲得了比前哲更加深刻的認識。王夫之的鮮明的歷史循環論,將各種制度都放入其自身特有的歷史發展系列中。一方面,這意味著舊式的復古主義在理智上是站不住腳的:人們不可能在封建制已經過時的帝國時代恢復井田制。另一方面,王夫之的歷史相對論又確實消除了王朝興衰的悲劇意味。他所看到的,不是制度與其時代的沖突(就像黃宗羲常常認為的那樣),或更為天真地將此視為道德政府與暴君之間的永久沖突;相反,他指出,各種政治制度都完全適合於它們形成時的特定歷史階段。在王夫之的歷史哲學中,這種觀念包含著一定的進化論因素:從原始社會,經過野蠻時代,進入封建社會,最後出現高度文明的時代。但就王夫之所闡述的他那個時代的一些更為有趣的理性思潮——這些思潮盛行於前明忠臣這一代人求學的時代——而言,最富啟發性的是他的功能主義。如果制度與其時代相適應,那麽,任何社會現象都僅僅是其時代的表現或特征。簡言之,道德觀念不是一些抽象的超歷史的和超驗的概念。相反,道德與道德批判不得不依賴於對特定時期內人物與事件之間的必然聯系的深刻而全面的考察。在對司馬光《資治通鑒》這部11世紀的史學名著的評述中,王夫之說:

其曰“通”者,何也?君道在焉,國是在焉,民情在焉,邊防在焉,臣誼在焉,臣節在焉,士之行己以無辱者在焉,學之守正而不陂者在焉。雖扼窮獨處,而可以自淑,可以誨人,可以知道而樂,故曰“通”也。

因而,王夫之堅信,一般性隱存於眾多的特殊聯系之中。每一種聯系都有自身的要求,並按照自己的規則去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