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到花甲(第2/3頁)

“我六十了?”

“看你,連自己的年歲都不記得了。”

這是更早幾日的事。

“啊,六十,六十了……都做了些什麽?”

想到老,他倒漸漸冷靜下來,開始反省自己的一生,而且像從前審理案件那樣,逐年加以嚴格審查。

他想起了少時的苦讀,那時父母和先生對他只有一個要求:刻苦求學謀求入仕。他自己也曾這樣認為;只有首先謀求入仕,才好竭盡才智上報社稷下安黎民。他努力了,也入仕了。因而入仕以前的生活,應該說是無悔無愧的。

入仕後,因守制而丁艱於家,雖一事無成,但繼續謀求學問,所能盡到的努力他也盡到了。那麽出山奉職之後呢?

想到奉職之後,他的心裏又漸漸激動起來:初任信豐主簿,官職雖微,但並不因此而覺得羽翅難展,足履難馳,循著仿佛是注定的路一步步走去。從主簿、知縣、通判到提刑……在廣東提刑任上,風塵仆仆走遍了廣東的窮鄉僻壤,審清了大批疑積案,平反了許多冤錯案,轍跡所至,禁暴洗冤!回想這些,他的眼前就會躍動撲面而來的荒林野店,耳裏震響馳奔的蹄聲。然而想過之後,他便又陷入了一種空虛……他又聽到了已很遙遠的話音:

“老爺,查不下去了?”

“阻力非常之大。”

“安撫使大人知道你在追查嗎?”

“他耳目眾多,豈能不知?”

“那……”

“總能查個水落石出的!”

五年前,當他不肯置那支響箭上的匿名揭章於不顧,當他雖遇到種種困難仍堅決要查個明白,可是後來,他畢竟陷入了難以逾越的窘境。一日,他正獨自坐在廣州提刑司的集斷廳內潛心閱卷,童宮匆匆奔入:“大人,聖旨到!”

“聖旨到?”他不無吃驚。

府門外,一彪人馬擁著一輛黃蓋車向提刑司馳來了……他甚至記得宦官抖動聖旨的窸窣聲。他跪在堂前,聽宦官高聲宣道:

“制曰: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朕聞宋慈奉詔提點廣東獄事,盡勘檢之妙,所至雪冤禁暴,嶺海晏然,可喜可嘉。今頒降此詔,遷宋慈為江西提點刑獄公事兼知贛州。詔書到日,即時詣贛。故茲詔示。”

宋慈跪在地上,是感動,是疑惑,是驚喜,是憂愁,他自己也分不清楚。

“宋慈接旨!”宦官道。

宋慈這才慌忙起身,接了聖旨。

這是嘉熙三年深秋的事。從官職看,他倒是提升了,但一宗大案尚未審清便要不了了之,他擔心自己走後,這些日子裏協助他審案、為他提供過案情的人要遇到麻煩……他想向皇上啟奏,可是尚缺足夠的證據,而沒有足夠的證據,或所奏有誤,豈不是“欺君”?加之皇上詔令在身不可延誤,宋慈只得放棄那案,赴江西就職。

在江西任內,又怎樣呢?日出日落,月缺月圓,足跡又遍及贛江兩岸,審理了不少疑積之案,也審辦了不少新遇之案。

又是秋天,秋花開遍贛江沿岸時,一日清晨,漁民從江中撈起了一具無名女屍。多年輕的少女啊,至多不過破瓜之齡。雲鬢散亂,發梢黑中透黃,體態勻稱,肌膚潔如羊脂。頭面有被磕破之痕,口鼻內有水沫及淡色血汙,身上只穿一件薄薄的緋紅衫裙,早破了,水淋淋地黏緊已有些腫脹的軀體,雖已有人替她拉平了衣服,仍遮不住高聳的乳峰,腹部鼓起……人們惋惜,嗟嘆,議論紛紛,不忍離去,卻又沒人認得這女子是誰。

宋慈來到江邊,看了看女屍的亂發、白皙的手、腳上的鞋,以及鼓起的腹部和微露的乳頭……他立刻看出了問題:這女子並非如鄉民們所報稱的那樣——死在水裏,而是死在上遊某地一個住宅裏,是死後被人拋屍入水的。

看出這些,對宋慈來說,算不上困難。

死者口鼻內有水沫及血汙,雖似落水遭溺的征象,但死者發際、指甲、鞋幫內均無泥沙,足見不是生前落水。死者形體豐滿,肌膚潤澤,這可以排除病逝後被人拋屍入水。死者面色蒼白中透出暗紫,這是氣血逆行所至。死者頭面有磕擦之痕,腿腳有被人指捏之痕,這可憐的女子是被人倒提著塞入水缸嗆死的!至於腹部鼓起,那也並非“吃水”的緣故,而是因為腹中有孕。

兩條生命,就這樣死了,宋慈焉能不管,他當即立案偵查。

當他費了許多周折,好不容易查到這女子竟是下遊一個曾為朝廷立過顯赫戰功,如今已騎不動戰馬的老將軍家的侍女時,他忽又接到皇上的聖旨,莫名奇妙地被調到這常州來任一個知州。

他記得,那時的情景就遠不似頭一年在廣州接旨的情景了。在廣州,他奉旨遷官畢竟還是任提刑。在贛州,他奉旨卻是被降為一個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