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殺仇與殺奸(第3/4頁)

接下來的事兒用不著細敘,那巫師在見到雷三泉的一瞬間就癱軟了。反抗是沒有用的,雷三泉力大如牛,何況還有一把鐮刀壓在脖頸上,那鐮齒已把他的頸項咬蝕得鮮血橫流下來。他聽到雷三泉咬牙切齒地說,你要是不道出我女人的下落,我雷三泉將不僅殺了你,還將殺死你全家。巫師明白雷三泉是個說得出,做得出的漢子,終於把眼睛一閉,道出了雷三泉妻子的下落……於是,雷三泉就在肝膽欲裂的狀態下猛力將鐮一拉割斷了他的咽喉,接著又在他的顏面和身體上一口氣割下了十余處創痕。

秦寡婦早嚇昏了,雷三泉毫不理會。他坐下來喘著氣,飲泣一場,然後去寡婦櫥下找了一把刀,將巫師肢解了,又找了個口袋,把碎屍裝進袋中,扛起屍袋出了村。

下弦月升起來了,踏著慘淡月光,他把屍首扛回了東畬村,但是沒有進村,又徑奔通濟巖去。他來到烏石崗,割了許多蒿草,撿了許多柴火。他的妻子是在這裏被巫師焚屍滅了跡,他也要在這裏將巫師的屍體焚了,祭祀他的亡妻。

天漸漸地亮了,當他終於燃起柴草的時候,火勢尚未大旺,忽然聽到有人朝這兒跑來的腳步聲,他本能地躲了起來。後見有人撲火,他躊躇一陣,想到家裏還有小兒子,就潛回村子。再後來聽到皂隸鳴鑼,要村民交出各自的鐮刀,曉得本縣大人厲害,又想到兒子尚欠安置,他不願就在今日被抓住,於是潛入鐵匠鋪趁其不備換了鐮刀,沒想到鐵匠把還沒有賣出去的鐮刀也全部搬了出來……

這天下午,案子審完,日頭已經西沉,一片紫紅與銀灰色相間的天空漸漸黯淡下來。雷三泉起初只想招出自己殺人一節,不想說到小偷與寡婦,但在宋慈的嚴密審問之下,還是招出了一切。

有那麽一陣子,宋慈也沉默著。盡管現在兇犯、兇器俱獲,他還是想到了自己有些推斷是錯的。譬如兇犯對巫師雖有切齒之恨,但以鐮殺人卻是因為當時身上沒有別的兇器;肢解屍體,是兇犯為著祭妻,才把屍體肢解了遠道移來。可見世間案事紛繁曲折,即使是思謀之中以為相當準確的事,也常常出現意外。這使宋慈一再體會到,推斷雖為偵案的重要手段,定案卻必須握有確鑿的證據。他接著問道:

“雷三泉,除了你的小兒之外,你可還有親人?”

雷三泉眼裏布滿血絲,搖了搖頭。

“你原打算如何安置小兒?”

雷三泉咽下一口唾沫,似乎欲言又止。

“你只管說來。”

雷三泉跪直了身子,到底說出:“不知鄰居蘭嫂可肯收養?”

“這事,本縣與你去辦。”

聽此一言,雷三泉目中一亮,連連叩頭:“謝大人,小人死而無憾!”

此時,童宮等人已奉命把碎屍取下山來,那焚屍現場可不必再看護了。接著,宋慈帶上案犯直抵鄰村去看了殺人現場,又審得秦寡婦的供狀與雷三泉完全相合。這樣,宋慈於近年來一直耿耿於懷的“蒿草人形案”,也由於今日這一“鐮殺案”的破獲而一並破獲。

在回縣城的路上,宋慈又想,人間的案子,即使是大奇之案,常常都會這樣:當尚未偵破之時,你會覺得它萬種疑奇不可思議,一旦大白於天下,你又會覺得它原來也不過如此簡單。

現在,宋夫人、宋芪和秋娟,聽宋慈講完這個案子,也都不再只是對這宗案子感到驚奇,那些彎彎曲曲的細節,都退到後面去了,漸漸清晰出現在他們頭腦中的卻是對主犯雷三泉產生了某種說不清的同情和惋惜。

“父親,”宋芪忍不住道,“這雷三泉,要是昨天來告狀,多好!”

宋慈望了女兒一眼,沒有作聲。

“小姐恐怕不知,”童宮道,“大仇在身者,常常只想親手殺死仇人,才能解恨。”

宋慈瞪了童宮一眼。他雖然理解童宮道出此話的心境,但他早已告誡過童宮,在這個天空下,如果有一天突然遇見了田槐兄弟,或者得知田槐兄弟下落,都不許你童宮擅自胡來。

“父親,雷三泉是無罪的,就像宮哥當年……”

“芪兒!”宋慈打斷了女兒的話。

“我還記得,父親從前說過,本朝歷代皇帝都有赦宥復仇殺人者的成例,雷三泉以殺仇祭獻亡妻,也屬於情有可矜,理有可憫,父親就寬宥了他罷!”

“從前那些被赦宥的復仇者,都是自來歸罪的。”

“雷三泉不也是還沒審到他,他就先自招認了嗎?父親,你幫幫他吧,他還有個孩子呢!”

“人命重案,非同兒戲,這案子初審完畢是要上報的,知府大人看了也還要報去省院評審定讞。不是不想幫他,這不是父親權力所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