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0章 行商、皇商、官商(第3/3頁)

他突然停下腳步,回過頭,頗為認真地對賴福道:“賴大官人,小老兒可得提醒您一聲,咱們這裏可不是大明,商人可不能買個士紳牌就不敬官府的……咱們這裏,商人得忠心替官府,替朝廷,替大汗做事才行!十八家行商,尤是如此!”

十八行制度自然也是忽必烈身邊的漢八旗謀臣琢磨出來的。蒙歐帝國的外貿實行壟斷,只有成為行商入駐商館,才能從事獲利豐厚的外貿。

而要成為行商,就必須服務於朝廷,替蒙古人效力,還要擁有官職,但不能由旗人和旗奴出任——根據忽必烈的旨意,旗人是不得公開從事商業的,而且在持有旗地方面也有諸多限制。旗人,最主要的責任還是替忽必烈的帝國當兵從軍,可不能一個個都變成闊佬富商。這樣可就沒有戰鬥力了!

除了行商之外,蒙古——歐羅巴帝國還擁有兩種特權商人,皇商和官商。

皇商是和怯薛府有生意往來的大商人,其中最大的皇商有九個,俗稱九大皇商。主要來自東羅馬帝國、羅斯諸國和立陶宛。是最早投靠大蒙古的歐羅巴商人,君士坦丁堡那邊的外貿線路,和金帳汗國、伊利汗國、兩河的忙哥帖木耳汗國的貿易都是由這些皇商負責的。

官商則是服務於各個旗的大商人,數量約有百余家,散布於國家各處,主要從事販賣食鹽,釀酒賣酒,開發礦山,買賣奴隸等壟斷性行業。

和行商一樣,皇商、官商的當家人也都擁有蒙古授予的官職,同時也不是旗人或旗奴。當然,這三類特權商人,毫無疑問都和蒙古——歐羅巴帝國的大人物們有著一些特殊的友誼。

而通過行商、皇商、官商這三類特權商人,忽必烈的朝廷就基本上把整個國家的商業控制在手裏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