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3章 五月花(第2/3頁)

一句話讓陳德興蹙起了眉毛,半晌才輕嘆了一聲兒:“總要分得再細碎些才好,英王國的地盤現在已經不小了,再擴張就是三分天竺有其二。翠仙,你說的對,朕的確得親自出馬去趟天竺了。不僅是天竺,波斯那裏也是要去一趟的。朱四九那小子陸虎肯定抓不到,必須朕親自出馬!”

西邊的麻煩的確不少,天竺的一對父子的矛盾是小麻煩。朱四九嘛,只算一個中等麻煩。陸虎他可以不見,陳德興到了他敢不來?

他頓了頓又道:“朕百年後《陳禮》能維持多久不論,但朕在世總要設法維持。現在可不是禮崩樂壞的時候……”

一部《陳禮》永遠規範華夏諸國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華夏諸國建立之初,維持《陳禮》的權威性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如今的華夏諸國多是初興始建,根基不牢,人口(漢人)不多,如果不能用《陳禮》規範自己的行為,產生太多不必要的內部鬥爭。這些華夏國家很有可能會在發展壯大起來之前覆亡!

而在華夏諸國足夠壯大後,禮崩樂壞是肯定的,就像西周之後的春秋戰國一樣。而且,陳德興的分封是分封世界,大明再強大要管不了那麽遠在天邊的封國。一旦他們的人口和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互相展開競爭,甚至會和大明帝國本身展開競爭!

而競爭,肯定是有利於進步和發展的。

……

北京城,內閣府衙門。

就在陳德興為了西征軍和天竺大英國的內爭操心勞神的時候。在大明內閣府北府(還有一個南府在江都)的一間小會議室內,這些日子也有一件意義極其深遠的事情,正在發生。

來自江都商市、塘沽商市和明都商市的商人代表,正在這裏和大明朝廷的代表商討一份和北明十六城(現在還不是建國的時候)的建設和發展密切相關的重要文件——《北明十六城盟約》。

“為弘揚天道真理,為使明洲入吾華夏,為帝國及聖人之威名傳布四海,吾等飄洋過海,在北明洲之土建立殖民之地。吾等在太一神面前歃血為盟,結為民眾自治之團體。為始吾等之目的早日成功和發揚,將來自治團體依據《陳禮》而制定頒布對於殖民地全體民眾和君主都最為有利之法律、規章、條例、章程和官職,吾等都保證遵從……”

會議室中,代表江都市商會的大訟師劉升正在宣讀一份《盟約》。這份《盟約》現在聽上去仿佛沒有什麽,但是其歷史意義卻不容忽視。因為這份《盟約》確定了“民眾自治之團體”可以“依據《陳禮》”制定和頒布法律、規章、條例、章程和官職!而且還必須對殖民地全體民眾和君主都最為有利!

也就是說,這份《盟約》不僅賦予了北明洲各自治城市全面的自治權,而且還明確了北明洲的自治城市當局必須同時對民眾和君主負責……而北明十六國的君主肯定會長期無法就國,也就是說未來的十六城自治當局將只對全體民眾負責!

“孔相公,您覺得這份《盟約》可行否?”劉升讀完了《盟約》的草稿,滿臉堆笑地看著坐在一張長方形會議桌對面的副丞相孔玉發問。

孔玉皺皺眉頭,《盟約》仿佛沒有什麽問題……按照劉升等人的提法,這份《盟約》是前往北明十六城的華夏移民,人人都要宣誓遵守的。聽著怎麽有點像是加入什麽江湖門派啊?

“錢知市,你怎麽看?”孔玉低聲問身邊的塘沽知市錢度,後者這幾個月除了處理市務,也忙著和塘沽市的商會討論投資北明自治城市的事情。

“相公,下官以為這一紙《盟約》還是要的。”錢度微笑著回答,“明洲諸城距離大明何止萬裏?朝廷法度難以通行,唯有讓百姓自治,讓百姓歃血為盟,訂個規矩也是應該的。”

他頓了頓又道:“若不是如此,就怕沒有商人敢往北明十六城砸錢啊!”

孔玉搖搖頭,道:“這《盟約》分明規定的是對民眾有利,和投資之商人有何幹系?這商人合股公行,不都是按照股份多少講話的嗎?”

錢度笑道:“這是十六城民眾《盟約》,各股公行另有規章的。”

劉升笑著補充,“相公,民眾自治《盟約》管的是十六城自治市府和議會……各個合股公行是管城市開發的,這是兩碼事。除非聖人預備授予合股公行組織軍隊、制定法律、建立政府之特殊權力……”

“這可不行!”孔玉連連搖頭。讓一個股份公行有軍隊、政府還能制定法律,這還了得?

劉升也道:“自是不行的。合股公行事務皆決於股東,若是允許合股公行有軍隊、政府,可立法,就等於將這些大權交給大股東了。這大股東……恐怕也沒有人敢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