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7章 如何建城(第3/3頁)

發展城市還真是不大容易的。在陳德興的記憶中,前世的資本主義國家就經常鬧出鬼城的笑話,花了許多年,投了很多錢建設出來的城市,卻因為老百姓不願意住在那裏,日益荒廢,最後有城無人。美國、俄國、日本都有這樣的情況。

而大明要建設明洲十七都絕不是隨便抓點人圈塊地就行了的。所以這事兒不能光靠皇帝老子下旨意,而且隔著個太平洋,大明朝廷的監督力度完全等於零。錢花了,人送過去,事情也未必能成。

所以建設明洲十七都的事兒,必須有商業機構參與,北明十七都只能是陳明王朝和商人共治的城市。

陳德興略一沉吟,朝錢度道:“朕現在要開發北明洲了,那裏將來會封給朕的子嗣,建立十六個封國,還會有一座屬於大明的都會城市,就建立在南北明洲之間。這十六個封國,也都需要一座都城的。也就是說,朕有生之年,要在明洲建設十七座城市……這是一筆大買賣!但是明洲遠在數萬裏之外,那裏的買賣靠朕在中原遙控是不行的。朕的子嗣尚幼,更不可能就國。因而朕想要建十七個股份公行似的城市。在大明找17個商市,由每一個商市的商人和朕合資成立一個城市建設公行,朕最多出五成的本錢,商股最多可達七成。凡是出資超過公行總本百分之一的商人,都可以成為該城所在國的大貴族,至少一個男爵。凡是親身前往該城經營的公行股東,只要持股1000貫以上,也可以封士爵。而該城之管理,也如同大明本土之商市。

塘沽市是大明有數的大市,又是朕所建立的商市,因此朕想讓塘沽和明都一起出來做個試點。錢度,你知道該怎麽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