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不差錢(第2/2頁)

這麽多士紳都是有身家的,每人存個幾千貫,積少成多不就有這麽些了?何況咱們天道莊在澎湖、崖州、高麗、日本、安南、占婆、琉球、三佛齊、高棉和素可泰都開了分號。可以飛錢(匯兌)往來,光是飛錢中沉澱(這個時代可沒有電匯,匯款的時間很長,期間也沒有利息)下來的款子就有一千多萬貫呢。”

還真是不差錢啊!

陳淮清拿起茶盞喝了一口,壓下心底的驚訝,良久才微笑道:“水鏡先生做的好生意啊!”

屈胖子道:“這哪裏是在下會做生意?分明就咱大明重商控海,又和商紳共天下的緣故。那些和咱們關系密切的海商都願意入籍大明買個士紳,然後就把累年積存都帶到沈家門市和昌國縣來了,就能安安心心做生意了。說白了,這是咱大明能讓跑海的豪商們安心。”

大宋是個士大夫共天下,所以能讓讀書人感到安心。可以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而且,大宋的官員由於多是書生,所以對讀書人總高看一眼,雖然在法律上面沒有如明清那樣給予士大夫諸多特權,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書生還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因此,大宋是天下讀書人向往的理想國。

然而大宋的商人,就難免成為士大夫階級的附庸了。如果沒有一定的背景,光是一個和買,就能叫任何一個豪商傾家蕩產。而那些跑海的商人都是亦商亦盜外帶走私,個個都有案底,有不少還背著人命。在宋國國內,隨便逮個海商然後按個海盜的罪名斬了都不算冤枉的。

歷史上中國的明清兩朝為什麽要海禁?並不全是因為愚昧、保守或是官僚士大夫想壟斷出口貿易。而是因為海外就是一個沒有王法的地方,能在海上縱橫的海商根本沒有遵紀守法的好人。而出海的商船上面,沒有一艘是禁得起嚴格檢查的,光是船上攜帶的禁止民間持有的床弩和禁止輸出的鐵器(兵器),就足夠把一船的水手都判死罪了!

隨著火藥兵器時代的到來,海商們的武備也必然越來越強大,到了歐洲人所謂的大航海時代,不帶上十幾門大炮和上百支火槍,是沒有一艘海船敢去遠海貿易的。這個時代的海商,根本就是私人艦隊。中央王朝視他們為異端和潛在威脅,被一禁了之也就不足奇了。

大宋雖然出於財政上的需要(宋朝實行的是特別費錢的募兵制而不是軍戶農奴兵制),對海商的武力睜一眼閉一眼。但是拿一本大宋的律法翻翻,這些海商個個都能夠得上死罪。所以他們心有不安,也是非常正常的。

而陳德興推出的士紳(士爵)制度,則是允許擁有士紳(士爵)身份的海商合法持有除青銅大炮之外的全部武器的。對於年輕力壯,還能在海上闖蕩的海商而言,合不合法或許不是什麽要緊事情。但是對於那些已經金盆洗手或是正想金盆洗手的中老年海商海盜們來說,“合法”的吸引力就不言而喻了。況且,士紳(士爵)還擁有選舉縣市議員的特權,而縣市議員又可以選舉和彈劾知縣知市,監督一縣一市的稅收和財政支出。有了這份間接議政的權力,士紳(士爵)就不必擔心被小官小吏們當肥羊宰了。

因此,在不到一年時間中,有那麽多的資金流入昌國縣和沈家門市就是理所當然的了。而且這個過程,現在還在持續當中。

陳淮清哈哈大笑道:“既然不差錢,那這事兒就交給你們倆了。”他一指兒子陳德芳和水鏡屈,“二哥兒要200萬石,咱們就再打個富裕量,買個250萬石。今天是二月初五,三個月內,五月初五之前,必須將250萬石糙米全部裝船北運。”

“行,在下敢立軍令狀,這事兒萬無一失!”

“大人,孩兒回頭就去召集幾個大海商,讓他們出面去買。”

屈胖子拍著胸脯打包票,陳德芳也一樣信心十足,他們誰沒有想到,不差錢的人可不止他們這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