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贖罪券(第2/2頁)

贖罪?

郭侃和剛剛從燕京趕來的趙復互相看了一眼,趙復問:“如何贖罪?”

“當然出錢贖罪了!”陳德興的手指輕輕敲打著案幾,斟酌道,“送禮給孤王,財入私門,於國無補,也非贖罪,乃是行賄托庇。”

道理說得好,送禮給陳德興求保護,那不是正道而是在行賄!向帝王行賄也是行賄!陳德興如果收了他們的禮,就是開了受賄的惡例。

陳德興淡淡道:“吾大明異於唐元宋者,除了與士爵、士紳同治天下外,就是法度公開,所以贖罪也應該公開化!”

“公開化?”

趙復和郭侃同時皺眉——他們當然知道公開是什麽意思。但是他們更知道“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道理。如果把規則公開,還要嚴格照規矩辦事兒,朝廷和官員的權力威嚴可就小了,這個官員的利益就更小了……

“就是公開,必須要公開!”

陳德興笑了笑,道:“吾大明的體制和唐元宋是不同的,我們行的是貴族共和,類與西周。士爵、士紳,都是可以通過選舉議會參政的,不公開,不讓士爵、士紳知道國家大政,要怎麽弄啊?”

這就是政體問題了,由上而下的君主獨裁自然是不用公開,只要聖心獨裁就行了。可是自下而上的貴族共和,不公開政治決策,不公開當士爵當士紳的條件,不制定根本的遊戲規則——憲法,那是沒有辦法玩的。

“那贖罪的事情……”趙復皺著眉頭道,“這些滄州豪強到底有什麽罪,咱們也搞不清,要如何贖呢?”

陳德興擺擺手,道:“不必搞清楚那些……可以由明王府(北地招討司沒有了,代之以明王府)公開發售贖罪券。贖罪券可分兩等,漢人一種,色目人一種。漢人贖罪券一張作價500貫或白銀300兩,色目人贖罪券價格翻倍。除了罪大惡極之徒,皆可購買。凡是持有贖罪券者,明軍到來之前,所犯之罪皆不問。”

500貫到1000貫的贖罪券價格自然是不便宜的!但是對真正有罪要贖的人而言,這點錢絕對不算多。如果連這點錢都沒有,那麽他的罪也大不到哪兒去了。

陳德興整出這個“贖罪券”,目的其實有三個:一是撈上一票,現在他花錢的地方有些多,財政難免緊張,多撈點錢總是不錯的。陳德興估計,但是燕京、河間、保定、平灤四個路,需要買一張贖罪券的人就不會少於一萬。幾百萬貫,就這樣輕輕松松到手了。

二是為了讓各種奸賊安心——燕京、河間、保定三路被韃子統治的年頭太久,要深究就沒底了,弄得人人自危對陳德興也沒好處,幹脆收點錢放他們過門。要不然還能怎麽樣?凡是替韃子賣過命的都殺掉?那恐怕殺個十萬二十萬都不夠!而且,殺了十萬二十萬,也就和幾十萬人結了仇,將來難免要殺更多的人!

三是為了減少官僚機構搞暗箱操作的空間——與其讓各級官員去充當豪門奸商們的保護傘,不如用贖罪券給他們提供保護。當然,除了贖罪券,陳德興還會采取別的很多辦法,將這些豪門奸商吸納進一個龐大的統治基礎體系當中。

“罪大惡極?”郭侃一耳朵就聽到這四個字了,他有些忐忑地問道:“什麽樣人算罪大惡極?”

陳德興道:“自然也要公開名單的,等孤王回了燕京,就著手制定一份《漢奸逆賊錄》,凡是名列其上者,皆不赦!當然,目前已經棄暗投明的前蒙元漢侯官員,皆不會上此名錄。”

那就放心了!郭侃松了口氣,然後換上了一副笑臉兒,心道:“這公開化仿佛也是有好處的,至少日子過得安心……只是不曉得陳明王到底說話算不算數了?要是算數的話,自己可就真的投對了明主啦!將來說不定還能去西方當個一國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