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找死(第2/2頁)

“恁般薄的陣,如何禁得起鐵騎一沖啊!”

一馬當先的薩裏蠻一邊方平手中的騎槍一邊得意地想著。以弓弩手臨陣對抗騎兵,最多就是兩射,而自己的三百騎都身披重甲,豈是區區幾百弓弩手可傷的?這些南蠻子哪裏是在打仗,明明就是在找死!

“二百米,一百九十米,一百八十米……一百五十米!”

陳德興的腦海中已經沒有任何雜念了,只是專心致志在估算著距離——飛奔的蒙古馬隊和自己的距離。一百五十米差不多就是宋人的百步,已經是弓弩可以發揮威力的時候了。

但是陳德興卻沒有射出箭簇——雖然他有百步之外射人射馬的把握,但是他身後的五百弓弩手沒有!

“承信,百步之內了,快射啊!”

陳德興背後傳來了一聲發喊,是那位名叫高大的粗豪青年。

“吾箭不出,皆不得發箭,違令者殺無赦!”

陳德興只是重復了自己原先的命令。百步之外發箭,臨陣兩到四射,乃是自春秋戰國時代就流傳下來的戰術,從來就沒有人懷疑過它的正確性。但是陳德興卻知道,當地面戰爭進入滑膛槍炮主宰的火藥時代後,在歐洲出現了一支敢於承受敵人幾輪齊射,將敵人放到30米,甚至是20米內再開火的步兵——身著紅衫的英國步兵!而這種將敵人放近了打的戰術,將英國火槍步兵變成了18世紀、19世紀世界上最令人生畏的步兵之一!

現在陳德興手中沒有滑膛槍,只有一張步弓……但是也可以將敵人放近了再射!蒙古人的皮甲雖厚,但在三十步甚至二十步內根本阻擋不住強弓神臂的射擊!

二十步內,一次齊射,五百支箭簇,不只要有二百五十支箭簇……就足夠了!

戰場之上,三百蒙古重騎疾馳如風,在他們的前方,一排宋軍射士卻引而未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