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記悶棍(第2/2頁)

總之,他家很有錢,錢多的嚇人,他才十七歲呢,每個月家裏給的零花錢就有一千兩!

一千兩是什麽概念呢?

如果換算不同時期的貨幣價值,一般按最基本的米價來換算。

這個時候的米是以石為單位計價的,一石米大概一百五十斤左右,而後世一斤米差不多兩塊,也就是說,一石米大概相當於後世三百塊,而這個時候一兩銀子能買兩石米,也就是說,一兩銀子差不多值六百塊,一千兩銀子就是六十萬左右。

六十萬啊,前世的他拼死拼活一個月才一萬多,這世的他,什麽都不用幹,每天吃喝玩樂,順帶讀點書就有六十萬一個月的“零花錢”,這簡直就是明朝的聰哥級待遇啊!

成為有錢人,成為像聰哥那樣的有錢人,這可能是大部分年輕人心中最樸實的夢想,楊清風當然也有過這樣的夢想,只是他沒想到這個夢想這麽容易實現,從樓梯上滾下來就實現了。

這,真是,沒想到啊,沒想到。

有錢了,發達了,是不是該好好去瀟灑一番呢?

這會兒還不是想這個的時候,因為他是被一記悶棍給敲過來的,也就是說,這具身體的原主人莫名其妙被一記悶棍給敲的魂飛魄散了。

他雖然得感謝這敲悶棍之人,讓他變成了有錢人,但是,這仇得報啊!

這悶棍可不說敲著玩的,敲多了,腦袋都有可能被人敲開瓢,被人一悶棍敲得魂飛魄散還算走運的了,如果被人敲的全身癱瘓甚至敲的神經錯亂怎麽辦?

這人必須找出來,他可不想一天到晚提心吊膽,擔心被人從後面敲悶棍!

經過一段時間的回想,他已經慢慢適應的現在的身份。

從現在開始,他就是泉州府首富,惠安楊家的長子嫡孫楊聰了,這表情動作習慣什麽的可不能露出什麽馬腳。

他仔細回想了一下,臉色慢慢變得張狂,一種富家子弟獨有的傲嬌氣勢慢慢出現在他的身上。

他馬的,是誰這麽大膽,竟然敢敲我聰哥的悶棍?

他勒緊褲腰帶,撿起一旁的木棍,緩緩從地上爬起來,就這麽拎著木棍,晃晃悠悠的往酒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