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說就說(第3/4頁)

“我沒有,我沒有啊,夫君……”李平媳婦惶恐地搖著頭。

“你當然有!”陸錦屏插話道,“我問你。你妹妹什麽時候不辭而別離開這裏的?是不是山林失火的那天?”

李平媳婦搖著頭卻答不上來,旁邊的李平卻抖著手裏的鐵鏈。咆哮著說:“沒錯!就是那天,我當時是有些疑惑來著,怎麽那邊發現了一具屍體,你就告訴我說你妹妹偷跟人私奔回突厥去了。不過當時我不相信你會殺死你的親妹妹。現在,大唐衙門都這麽說,難不成當真是你殺了你的親妹妹嗎?真的是你下的毒手?”

李平媳婦哭著搖頭,不停地搖頭,卻什麽話都沒說。

陸錦屏道:“沒錯,就是她殺的人,我這裏有證據你們看看這是什麽?”

李平媳婦回頭一看,只見陸錦屏手裏拿著一只珍珠耳墜,看著眼熟。似乎是自己的,說:“這是……?”

“這是我們從死者的手心裏發現的。應該是你的沒錯吧?”

一聽這話,旁邊的熊捕頭又吃了一驚。因為那具屍體他陪著陸錦屏勘察過,屍體除了埋在泥地裏的面頰部分還骨骼比較完整之外,其他的整個都已經高度碳化,輕輕一腳就能把骨頭踢碎,包括屍體的雙手都被救火的人踩得稀爛,而現場的所有泥土。都被他們一點點檢查過,根本沒有什麽珍珠耳墜這種東西。如果真的在死者手心裏的話,在那場大火中是絕對沒辦法幸存下來的。陸錦屏這麽說又出於什麽目的呢?

熊捕頭滿頭的疑惑,可沒有表露在臉上。

李平媳婦卻大吃了一驚,下意識伸手摸了摸耳朵,戴著的一對珍珠耳環都是完好在耳朵上的,可她有好幾對這樣的耳環,當時因為首飾店打折大賤賣,很便宜,所以他一口氣買了好幾對樣式差不多,只是花案、顏色和花紋圖案略有不同。

當時現場勘查結果只有李平和幾個捕快知道,而其他人是不知道的,包括李平,所以,李平聽陸錦屏這麽說之後,便相信這珍珠項鏈的確是死者手裏發現的,急聲道:“爵爺,請你把那項鏈拿來我看看是不是她的。”

陸錦屏將項鏈放在了他的手心。

李平仔細看了看,悲憤地說:“沒錯,上面有梅花圖案,買回來之後,她覺得吊墜上面光禿禿的沒圖案不好看,便請人在上面刻了一朵梅花,我能認得出來,就是她的!”

說到這,李平發瘋般撲過去,便要去抓扯妻子,被捕快攔住。

李平歇斯底裏叫罵:“是不是你殺死了妹妹?你殺了人,卻要我來替你賠命?休想!你若不說出真相,我就殺了你!”說罷,拼命掙紮要去踢他妻子。

旁邊的幾個捕快趕緊上前幫著扯開了他。

李平癱瘓在床的父親此刻哭了起來,道:“是她殺的,我原來就懷疑的,只是不好說,那天我聽到她跟她妹妹在後面爭吵,她是說讓她回突厥來著。但是妹妹堅決不答應,後來好象廝打起來了,我想叫她們住手,可後來就沒聲音了。第二天她就說妹妹回突厥了,我就懷疑,那晚上她妹妹堅決不回突厥,而且兩人還為此爭吵廝打,怎麽就突然離開了,而且什麽東西都不拿呢?現在我明白了,那晚上她害死了妹妹!”

陸錦屏心中一喜,這可是很重要的旁證。

李平聽了父親的話,沖著媳婦咆哮著:“爹都聽到了,你還有什麽可說的?我知道是怎麽回事,你妹妹她喜歡我,想跟我在一起,你不願意,所以你殺了她,是也不是?你這惡毒的淫婦!”

李平媳婦哭泣著,聽到丈夫這話,猛地擡頭起來,聲嘶力竭吼著:“誰是淫婦?她才是人盡可夫的淫婦!隨便是個男人,她只要看上眼,就能跟人上床,不,連床都不要,隨便個什麽地方都能跟人家野合!你問問同州城裏有多少人睡過她?這樣臭不要臉的淫婦,你還當個寶,你要把她娶到家裏來,那我寧可去死!”

李平呆了一下,說:“這麽說,你承認是你殺的了?”

李平媳婦已經徹底放棄抵抗,哭著說:“是!是我殺了她,這個賤人,她在外面敗壞我娘家聲譽也就罷了,還想到我夫家來敗壞,我絕對不能容忍!”

陸錦屏道:“你把經過說一下!”

“說就說!那天晚上,我夫君出去會友去了,母親去串門去了,帶著孩子,家裏就我跟妹妹。爹在屋裏睡覺,他下不了床。我就借這個機會跟她好好說,勸她走,讓她回突厥去。她不走,我們說著說著就吵起來了。我一是惱怒,就打了她一耳光,她就拔出一把刀子朝我亂捅亂刺,我趕緊跑,她就追。幸虧我家從小養的牧羊犬護我,沖上去撲倒她了,我這才沒有被他刺中。牧羊犬只是撲倒她,並不想傷她,沒想到這賤人發瘋一般抱著牧羊犬拼命咬。還用手使勁掐著牧羊犬的脖子。牧羊犬可以跟野獸拼命,但絕不會傷害自己的主人,可憐的牧羊犬沒有任何反抗,等我拼命把她扯開時,牧羊犬已經被她活活掐死了。我又傷心又惱怒,也害怕她搶刀子殺我,所以,我就拿起墻角一塊石頭狠狠砸在她腦袋上,她就昏死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