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寶劍鋒從磨礪出(二)

劉闞、任敖、唐厲三人,靜靜的跪在縣署堂上。

任囂黑著臉,看著眼前的三個人,似乎非常的生氣。兩邊,蕭何與趙佗肅手站立,一言不發。

“阿闞,你好大的膽子!”

任囂指著劉闞,怒道:“竟然跑到了牢獄中鬧事。你莫不是認為,立下了些許戰功,就可以為所欲為?”

“小民不敢!”

“你還不敢?”任囂強壓著怒火說:“那呂澤逃避征役,乃是事實。依照律法,當輸作戍邊三年。你可倒好,視我大秦律法如無物,打斷了呂澤的腿也就罷了,還跑到我這裏為他求情。劉闞,我告訴你,你的戰功我還沒有上報,就憑你所犯下的事情,處以極刑也不為過。”

劉闞沉默了一下,“小民甘願伏法!”

“那你可知錯?”

“小民知錯!”

“可後悔?”

劉闞咬緊了牙關,沉默了片刻,輕輕搖頭道:“小民並不後悔。小民的娘從小就教育小民:做人當有感恩之心。大丈夫做事,有所為有所不為,然義之所在,雖死無悔。呂家曾與小民一家有活命之恩,小民重傷時,更未曾棄之路旁。小民覺得,這份恩情,小民必須償還。”

說這番話的時候,劉闞有些心驚肉跳。

他不後悔嗎?不後悔是假的……事實上,如果不是闞夫人,他根本不想出手解救呂澤。

可現在,事情既然已經做了,後悔也沒有用。劉闞在搏,既然闞夫人都能有這樣的觀念,那麽任囂呢?法無外乎情與理二字,雖然自己觸犯了律法,可說不定任囂也會因為此而網開一面。

偷眼掃去,任囂依舊面沉似水。

可是劉闞卻敏銳的捕捉到了,任囂眼中那一抹贊賞之意。

任囂說:“劉闞,你雖重情義,但怕是人家並不領情啊……蕭長吏,那呂澤已經被送去了嗎?”

蕭何連忙回答:“已經送回去了!依照大人的吩咐,小吏挑了他的腳筋。就算是傷勢好了,後半輩子也只能是個瘸子。不過,呂澤似乎並不領情,一路上都在咒罵劉闞,說他忘恩負義。”

劉闞擡起頭,向蕭何看去。

蕭何也正好向他看過來,微微一笑,似乎別有深意。

任囂說:“如此,倒也不算違背律法……劉闞,你可聽到了?呂家人,似乎並不感激,你現在可後悔?”

劉闞正色道:“施恩不求報!小民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他會感激我。小民只求問心無愧,後悔一說,更無從談起。大人,這件事乃小民一手所為,與任敖唐厲二人無關,還請大人明鑒。”

“大人,此事是我出的主意,怎能無關?”

任敖也跪行一步,“大人,小人奉命守護牢獄,卻未能護得犯人周全。若非小人放行,阿闞也進不得牢獄。此事實乃小民之錯,若要責罰,小民甘願伏法。還請大人寬恕阿闞一二。”

若在後世,遇這樣的事情,周遭的人只怕是恨不得把自己洗的一個幹凈。

劉闞萬沒有想到,唐厲任敖兩人到了這一步,仍然願意分擔自己的罪責,這心裏感動萬分。

這就是古人所說的義字當頭嗎?

任囂沉默了,看看堂上三人,扭頭問道:“佗,這件事……依你之見,當如何處罰?”

趙佗微微一笑,“呂澤因斷腿未能奉召,如今看來乃是事實。任敖守護牢獄不力,乃失職之罪。念其初為小吏,不懂得規矩,當處以誶(音sui,四聲)刑,大人以為,此判決如何?”

所謂誶刑,辱罵、勸責之刑。

需在大庭廣眾之下接受責問,並當眾悔過。這種刑罰,多是針對官吏而行,用在任敖身上,倒也妥帖。相比較其他刑罰,誶刑雖然說是最輕的一種,但同時卻對犯人的精神是一種摧殘。

不過,若你心中無愧,也就不會在意。

任囂想了想,“甚好!那唐厲呢?此人心懷狡詐,慫恿他人亂法,又該處以什麽樣的刑罰?”

“唐厲慫恿劉闞傷人,但念其從犯,當處城旦六個月。每日罰作,不得少於兩個時辰。”

所謂城旦,就是寅時起床,開始修築城墻,而且食宿自理。相比輸作動輒兩三年的處罰,已經是手下留情了。任囂也不看劉闞,點頭贊成說:“唐厲,將你罰作六個月,你可願伏法?”

“小人,甘願伏法!”

“劉闞!”

任囂最後念到了劉闞的名字,“你可知道擅闖牢獄,傷人身體,依照秦律,當處以輸作三年?”

劉闞激靈靈一個寒蟬,伏地不敢出聲。

片刻後,任囂又說:“不過沛縣城墻,急需人修繕……恩,格掉你公士之爵,免去輸作之苦。原地罰作,為期兩年。兩年之中,每日不得少於三個時辰,而且必須要將東墻修繕完畢……

劉闞,如此處置,你可願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