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訂條約後黨再賣國 明大勢幼主立雄心(第3/9頁)



  李鴻章從總理衙門府出來也是一籌莫展,真是一波未平一彼又起,濟南府的火燒洋教案尚未有結果,這雲南又出了一個“馬嘉理事件”。英國政府一氣之下,撤去了理查德和約翰·思揚兩位駐華公使,換上一位剛剛上任不久的外交使節威妥瑪。這威妥瑪一改往昔理查德對大清朝的軟面孔,試圖用武力解決問題。他們從印度派出軍艦五艘,士兵五千人開到天津,揚言不給個說法誓不罷休。

  慈禧知道目前的處境,急令李鴻章到天津同英人談判。李鴻章幾經周折才算哄住英人停止進軍。李鴻章將談判的內容報交給總理衙門大臣奕欣那裏,奕欣一看又是割地賠償,氣得直拍桌子瞪眼,大罵李鴻章賣國。

  李鴻章無奈,只好來到儲秀宮奏請慈禧太後,讓她定奪。

  慈禧太後接過英人提出的要求。第一條是準許英人到雲南通商考察,慈禧想了想,唉,這麽多地方都通商了,多加上一個雲南就加上吧,免強答應了。這第二條是賠償英人撫恤銀二十萬兩。太後心道:我的媽呀,這些洋鬼子也太心狠了,死幾個人就要這麽多錢,他們要是缺人就讓我大清國的臣民給他幾個就是了。

  慈禧想想這二十萬兩白花花的銀子有點不舍,就問道:

  “李中堂,濟南一案的銀子不是賠了,怎麽又要這麽多,這雲南一案又死多少洋人?”

  “回太後,雲南發生的案子洋人也死了十多人。”

  “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究竟是洋人的錯還是當地老百姓的錯?”

  “無法說清是誰的錯,公說公理,婆說婆理。是這麽回事:英國人馬嘉理帶領一支探路隊來到雲南戶宋河一帶被當地居民攔住盤問,不準他們前行,馬嘉理就向當地居民解釋他們前行的目的,由於語言不通,雙方發生了爭吵,當地居民先打死一名英人,這馬嘉理一氣之下才開槍打死一名當地居民,結果當地群眾依仗人多勢大,一哄而上把馬嘉理等人打死。據說,英人是走錯路了,誤入雲南,他們本來是去緬甸考察的。唉,這也是我們大清臣民不懂外語的失誤。”

  李鴻章故意這麽說,好讓慈禧太後覺得理虧的是我們大清朝,這樣就可同意他談判的結果,不會又罵他無用、賣國。而究其實,這雲南“馬嘉理事件”純是英國佬的錯。這支馬嘉理探險隊是地地道道的侵略軍,以走錯路為借口入侵雲南邊境。不是當地老百姓先打死洋人,而是攜帶大量槍支的馬嘉理所率士兵先開槍打死當地居民多人,以致引起眾怒,當地群眾才奮起打死這些侵略軍。

  這個世道哪有什麽理,到處是強盜邏輯,誰的拳頭硬誰就有理。

  慈禧聽了李鴻章的敘述,罵道:“洋人可惡,這百姓更可惡,讓他們走一趟就走一趟是了,這好,不準走也得走了,真是無中生有,多此一舉,都是混帳王八羔子,凈給我惹事。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二十萬兩銀子一律從百姓身上索取!”

  慈禧又看第三條:通商口岸和內地各省,凡涉及英人生命財產案件,英國有權過問。慈禧暗想,過問就過問,這條不算苛刻,牽扯到英人的利益,人家過問一下是合情合理的,反正沒說怎麽個過問法。

  再往下看,“租界內的外國商品免征重金”,“外國商品運往內地各項稅金全免”。慈禧火了,哼!這不是跑在我大清國頭上拉屎嗎?比當年的《南京條約》還厲害。

  “鴻章,這兔收稅金每年得損失多少,這一條你也答應?”

  李鴻章一見慈禧發怒,忙說道:

  “太後,臣也合計一下,損失不了多少,你想想,每年運往內地的貨物是有限的。就是他們運來,咱可以讓老百姓不買,他們的貨物賣不掉也就不會運來了,這免稅金也就少了。”

  慈禧不置可否,過了一會兒,慈禧又問道:

  “恭親王對此有何看法?”

  李鴻章知道奕欣是滿口不同意,但他不能說奕欣不答應,他怕慈禧見奕欣不同意自己也動搖了,無法向洋人交待,忙說道:

  “恭王爺雖然大罵洋人無恥,但他還是默許了,不知太後有何想法?”

  “唉!我一個婦道人家能當什麽家,說也等於嘴抹石灰白說,既然你們都答應了,我的話也就沒人聽了。”

  李鴻章一聽,心中十分歡喜,他知道慈禧已經答應了,故意這麽說來為她自己推脫責任,於是跪下奏道:

  “太後憂國憂民之心實在讓臣感動,此事臣一定盡力為我大清朝掙得一線余地,萬一不成,也就只好按這些條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