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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紙成為情報,這事無可厚非。如果對方是美蔣特務,或者這手紙能揭出什麽叛國反黨之類的驚天大案,那麽此事還可以作為素材,交給大師級的寫手,一氣呵成美文,編入中學課本的。試想一下,這位盯梢同學每日的窺伺、鉆入、翻檢、辨識,是何等地投入和忘我;而此人其實忠厚得根本看不大懂反革命用的隱晦語言,所以只能送到領導那裏定奪,於是辦公桌上就放著如此的一堆,由嗅覺超凡的階級鬥爭玩家逐字逐句地分析研究,最後篩選成這樣的一紙。整個這一過程是多麽地讓人感動啊!只是可惜,這張手紙裏沒有透露出驚天要案的一絲信息,所以它只能暫且委屈在档案室中,只待來日與其他的情報“綴合”,羅織成案,才能實現對一個青年一生的謀殺。

我把這些記下來,是讓今天的讀者知道,我們曾經有過那麽一個時代,起碼在一些部門有過這麽一些人,曾經不無自豪地從事著一種齷齪的職業。那些主持者到今天總有七八十歲,大約也快到了奧斯特洛夫斯基說的“當你回首往事”的時候了吧,那麽你們是不是也應該對哪段往事認真反省一下:國家和人民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你們,希望把他們培養成對祖國有用的人才,而你們這些“師長”卻做了些什麽?把少數人訓練成密探,再利用他們把另一些少數人打成階級敵人,從而把剩下的大多數訓教成失去思維能力的順民,這就是你們發誓要把“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予的事業嗎?或者僅僅是為了染紅頭上的頂子和滿足精神變態采用的,根據需要隨時可以把左中右顛倒組合的一個趨時手段?

“文革”之後,档案袋裏的東西據說進行了清理,那些捏造誣陷的告密材料也全都銷毀了。當時是人心大快,但事後想起,卻覺得未免有些魯莽,其實是應該留下些有代表性的標本的。因為它不僅證實著人性可以卑鄙到什麽程度,還記錄著這種卑鄙造成了多少無辜者的血淚和犧牲。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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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人邵紀棠《俗話傾談二集·瓜棚遇鬼》:滄州河間縣上河涯,有一人姓陳名四,以賣瓜菜度活。一晚往瓜園看守,遇四五鬼欲入瓜田。一鬼不欲入,道:“遇著陳四,被他嚇死,反為不美。”另一鬼笑道:“但我怕他人,不怕陳四。”彼鬼問其故,此鬼曰:“我於十日前,曾經入土地祠,見陰司勾魂票到,有陳四之名,不兩日要死。遲得幾晚,陳四與我等攜手遊行,怕他什麽。”又一鬼曰:“你只曉得講鬼話,知一不知二。陳四死不得了。我昨日入土地祠,見案上有一角文書,系城隍發來,說陳四老母近日做一件陰功,添多十二年壽。”

[2] 南宋·何薳《春渚紀聞》卷二“中霤神”條:中霤之神,實司一家之事,而陰佑於人者。莊仆陳青為陰差者,夢中多為陰府驅令收攝死者魂靈,雲:“每奉符至追者之門,則中霤之神先收訊問,不許擅入。青乃出符示之,審驗反覆得實,而後顰蹙而入。青於門外呼死者姓名,則其神魂已隨青往矣。”又朝奉郎劉安行,一夕忽夢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祿命告終,陰符已下而少遲之,幸速處置後事,明日午時不可踰也。”劉起拜老人,且詢其誰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袁枚《子不語》卷十“獅子大王”條,則以本宅土地為中霤神:貴州人尹廷洽,為陰差所拘。其土地神阻攔道:“某為渠家中霤。每一人始生,即準東嶽文書知會其人,應是何等人,應是何年月日死,共計在陽世幾歲,歷歷不爽。尹廷洽初生時,東嶽牒文中開:應得年七十二歲。今未滿五十,又未接到折算支書,何以忽爾勾到?故恐有冤。”

[3] 吳山下還有一個不枯的井,也很有名。南宋錢世昭《錢氏私志》中就特別提到,說裏面有失足落井的溺鬼,往往拉人下水,最後只好弄塊大石板壓上了事。

[4] 錢希言《獪園》卷九“陸文裕遊地獄”條言,閻王道:“本司有二等簿。一黃簿,是記縉紳學士祿壽,上帝為政,某不得而與也。一青簿,是記士庶祿壽,此則某為政,或可增損其間耳。”由此看來,上等人和下等人就是死也要有高下之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