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倉皇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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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二十七年(1894年)8月1日,日本宣戰。宣戰詔書登載在次日的官方公報上。

天佑保全,踐萬世一系皇祚之大日本帝國皇帝,詔爾忠實勇武之眾:朕於茲對清國宣戰。朕之百僚有司,善體朕意,宜從陸上、海面,從事對清作戰,以達國家之目的。倘無悖於國際法之限,應發揮全能,盡一切手段,以期萬無疏漏……

破題之後,詔書接著述及開戰的理由:日本出兵是根據明治十五年(1882年)的條約規定,目的在於確保朝鮮治安,維護東洋全局和平,而中國始終妨礙,派大兵於韓土,擊我艦於韓海,罪狀昭然。

詔書結尾說:

事已至此,朕一貫以和平為念,為向中外宣揚帝國之光榮,不得已而公開宣戰,望爾忠實勇武之士,迅速進軍,恢復和平,以期保全帝國之光榮。

清政府的宣戰布告也在同一天發出。日期用陰歷——光緒二十年七月一日;陰、陽歷之間恰好差一個月。

中國皇帝的宣戰上諭說:

朝鮮為我大清藩屬二百余年,歲修職貢,為中外所共知。

開頭先強調了宗主、藩屬關系,接著敘述為戡定朝鮮內亂而出兵之正當性,然後責難日本出兵:

各國公論,皆以日本師出無名,不合情理,勸令撤兵,和平商辦。乃竟悍然不顧,迄無成說,反更陸續添兵。朝鮮百姓及中國商民,日加驚擾,是以添兵前往保護。詎行至中途,突有倭船多只,乘我不備,在牙山口外海面開炮轟擊,傷我運船,變詐情形,殊非意料所及。該國不遵條約,不守公法,任意鴟張,專行詭計。釁開自彼,公論昭然。

表示中國朝廷已多方努力,做到了仁至義盡,但日本政府一意孤行,不得已而開戰,特布告天下。

這時,清廷正在慶賀葉志超謊報的牙山大捷,以為真的殺了日軍兩千人。宣戰後兩日,賞給葉志超部隊銀兩萬兩。

葉志超是安徽合肥人,與李鴻章同鄉。投身於李鴻章創建的淮軍後,隨劉銘傳征討過撚軍。升為總兵後,在淮城之戰中受傷。為人善辯、倔強,被視為有才有膽的人物,至少他的主子是這麽看的。

葉志超在保定、新城當過軍隊的總兵,後晉升為直隸提督。在京城範圍內任師團長,一般來說可算是軍中的最高要職了。當然,他是李鴻章一手提拔起來的。他以直隸提督的身份駐紮在山海關,朝鮮風雲告急時,被派赴牙山,可見李鴻章多麽信任他。但這次,卻是李鴻章的一大疏漏。

葉志超是個自以為是的軍人。

李鴻章的作戰意圖是集結大軍於平壤,與漢城的日軍相對峙,因此,想讓漢城之南的牙山的葉志超軍隊從海路轉移到平壤,而葉志超竟拒絕執行命令。

戰時,野戰司令對情況最為了解,本國所發出的指示有時可以不執行。但是,把牙山的駐軍調往平壤,是一個戰略問題,葉志超居然抗拒,可見他多麽自大了。

葉志超認為,從海路向北轉移是危險的,不如在牙山原地不動,以便截擊北上之日軍。在成歡潰敗的葉志超軍隊最終還得去平壤。陸路上也必須避開漢城日軍,迂回行軍。

他們順著清州、鎮川、忠州、槐山、興塘摸索前進,渡過漢江,再經堤川、原州、橫川、狼川、金化、遂安、祥原,渡過大同江,好不容易才到了平壤。這次轉移,足足花了一個月時間。

整整一個八月,清軍官兵跨越朝鮮的山山水水,向北行進。據記載,殘軍死於饑餓、疫病者比比皆是。而葉志超卻向本國報告說“大勝日軍”。

葉志超提督現在改變態度了。本國原來的戰略方針是集結大軍於平壤,那麽他現在正遵照執行。只要結果相同,就不會被上級怪罪。而海路危險這一點,早由“高升號”沉沒事件證明了。所以,他才從陸路去平壤。——這真是妙極了。

成歡之戰,勝利似乎是屬於日軍的,這一情況直到很久以後才搞清楚。宣戰之前,駐日公使汪鳳藻被召回國,當時日本方面的情報已無法送達天津和北京了。在日本,關於成歡之戰中司號兵死時嘴裏還含著軍號不放的故事,傳遍街頭巷尾。其實,這是上層領導集團有意識傳播的。其他的戰鬥事跡也到處傳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