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樹下》與“廣告扶貧”(第2/2頁)

電視台的綜藝歌唱大賽節目既然能為街頭歌者提供平台,使他們的人生有所改變,廣告業當然也可以幫助那些我們希望他們獲得一些社會幫助的人。

而他們在獲得了幫助之後倘也能從收益中分出一部分幫助同樣需要幫助的人,則等於中國之廣告業也為中國之扶貧盡了一份有創意的貢獻。

中國之廣告資金流確乎是巨數,據說每年至少近千億,即使僅有百分之一二“流”向胡萬增們,再經他們“流”向更多的需要社會關愛的家庭,總比只“流”向不差錢的明星們的口袋裏多了點兒廣告效應之外的社會意義。

我不認為明星們會來氣。若果如我所言,明星們肯定也會樂見其事。甚至,可能有些明星會以樣學樣,願從自己的廣告收益中分出一兩成,實現個人名義的“廣告慈善”。我覺得他們中一些人是有慈善心的,只不過不曉得通過何種可信賴的方式實現為好。

自然,有兩個問題是必須面對的:

一曰契約精神;

二曰心理考驗。

契約精神有合同限制著,好辦點兒。

心理障礙就不怎麽容易克服了——許許多多本有助人為樂之情懷的我們的同胞,每一想到某些“家族利益集團”以特權所謀之巨額財富富可抵省(如今之中國經濟基礎十分雄厚了,個人財富富可敵國已是妄想,但抵一個經濟欠發達省份的年財政收入幾乎成為事實),而且如民間所言,仿佛瓷公雞鐵仙鶴玻璃耗子琉璃貓,財富基本轉移向國外,拔一毛可利天下亦絕不為——於是,自己的慈善心極受破壞。

“媽媽的,他們全那樣,我又何必這樣!”——凡人要克服此種心理障礙,委實非易事。

這乃是導致幾乎整個中國社會種種心理失衡現象的“死結”般的可惡現實,因而每使不少好的想法好的願望如冰塊上吹火絨,能吹出幾縷煙已不錯了,真的生成一堆火談何容易!

故,我這一篇文字,估計也就是自說自話,文字的行為藝術而已……

2016年8月15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