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結果(第3/11頁)

市場方面的情況就更復雜,因為市場的命運既取決於市場的性質(某種情況下是取決於市場供銷機制的性質),取決於生產者專業化的程度,也取決於農業的社會結構。新的農業地區有可能出現一種極端:單一經濟。這是為了滿足遙遠的世界市場需求所造成的。這些地區的出口貿易受控於大型港口,而大型港口裏的外國貿易公司又以其獨特機制加劇了(如果不是制造了)這種單一經濟。守舊的希臘人經由敖德薩(Odessa)控制俄國的玉米貿易,來自漢堡的邦奇(Bunge)家族和博恩家族也即將通過布宜諾斯艾利斯和蒙得維的亞(Montevideo)對拉布拉塔河諸國發揮同樣的作用。當大型農牧地區的產品也到了像熱帶產品(如蔗糖、棉花等等)一樣,總是為了出口而生產的時候(國外大牧牛場和牧羊場的產品幾乎毫無例外都是為了出口,但農作物的出口產品略少一點兒),專業化的分工局勢便告完成。在這種情況下,大規模的農牧生產者(土生土長的當地人,而非外國人)、大商行、買辦以及代表歐洲市場和供應商的政府政策,都會由於利益一致而形成一種共生現象。美國南方擁有奴隸的種植園主、阿根廷的大農場主以及澳大利亞的大牧場主,他們對自由貿易和外國企業的熱情絲毫不亞於英國人,因為他們依靠英國,他們的收入完全依賴自由出售農場裏的產品,又準備不顧一切地買回他們客戶出口的任何非農業產品。一旦大農場主、小農場主,乃至農民都準備出售農產品時,情況就顯得愈加復雜。當然,在農民的經濟體系中,由大農場主投放到世界市場(此處是尚未被占領的市場)的產品,絕對比農民投放到世界市場的產品來得多,這是不言而喻的。

另一種極端的情況是:由於城市地區擴大,食品的需求也變得五花八門,成倍增長。這些食品需要精心培植,運輸費用高昂,而且技術不易掌握。農村耕地面積的大小與能否充分利用這些機會並無特殊關系。生產糧食作物的人,可能要為國內以及國際市場競爭而憂心忡忡,而出售乳制品、雞蛋、蔬菜、水果,甚至鮮肉(或是任何容易變質不能長途運輸的農業副產品)的人,則不需對市場競爭太過擔心。19世紀70年代和80年代的農業蕭條,基本上是國內和國際糧食作物的蕭條。開展多種經營的農民,特別是以經商為主的富裕農民,在農業蕭條期間,多半仍能發財。

這也就是為什麽在這個階段,某些最先進、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國家,它們對農民破產所做的預測通常不準的原因所在,有的甚至不像要發生危機。如果某農戶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資源(這因土質、氣候、產品種類等因素不同而異)在某個最低限度的水平之下,要斷定他無法生存,是輕而易舉的事。但是,如要說明大農場經濟一定比擁有中等或小塊土地農民的經濟優越,這就困難得多了,特別是這些中小農戶的勞動力大多數是來自大家庭成員,不需另付工資;有的農民土地太少,不足以養活自己,因而不斷無產階級化。有些農民由於家裏人口增加,吃飯的嘴多了,自己田裏所種的糧食不足以讓他們填飽肚子,只得離鄉背井,出去尋找生計。農民階層的隊伍因此削弱。農民階層當中多數人比較貧困,占有小塊土地的農民和貧困農民的比例日漸上升。然而占有中等數量土地的農民,且不論在經濟上他們的重要性有多大,就人數而言,他們不僅沒有下降,有時還有增加。[在萊茵地區和威斯特伐利亞(Westphalia),從1858—1878年,占有極少量土地的農民,數量大規模下降;占有較少土地(1.25公頃—7.5公頃)的農民,數量亦明顯下降,而擁有大量土地的農民,數量則稍有增加。由於數量眾多的小農消失——可能進入工業部門——占地稍多的農民就占了總數的一半以上,而以前他們只占1/3。在比利時,從19世紀40年代到70年代的農業危機期間,這部分農民的數量仍持續增加,到了1880年,估計這部分農民擁有的耕地(2公頃—50公頃)占總數的60%,其余40%為大農場主和小農所有,兩者大致平分秋色。在典型的工業化國家中,小農農業只能維持原有的地位。][6]

資本主義經濟的增長靠著其大量需求改造了農業,因此,我們無須驚訝於本書所論時期農業用地的增加,也無須為因生產力提高而大增的產量感到詫異。但是農業用地究竟擴大到什麽程度,這是一般人無從認識的。從已有的統計資料看,從1840—1880年,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增加了一半,或者說從5億英畝增加到7.5億英畝[7] ,其中又有半數位於美洲。美洲耕地在這段時間增加了3倍(澳大利亞增加5倍,加拿大增加2.5倍),增加的方式主要是從地理上將農業地區往內地拓展。從1849—1877年,美國小麥產區的經度往東推了九度,而其中主要發生在19世紀60年代。當然,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相對而言尚未開發,這是值得牢記的。“圓木小屋”現在成了農民開拓者的標志,這個事實說明:在這一望無垠的大草原上,那時木材並不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