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意識形態:世俗界(第2/9頁)

事實上,公然宣稱所有的人類關系皆可歸結到上述模式之中的純功利主義,只局限於極不明智的哲學家或極其自信的中產階級捍衛者,前者以17世紀偉大的霍布斯為代表,後者則包括那些與邊沁、老穆勒有關的英國思想家或政論家,其中尤以古典政治經濟學派最具代表性。造成這種局限的原因有二。首先,純功利主義的意識形態——除了對自我利益的理性計算外,其余一切凈是“誇張做作的廢話”(邊沁語)——與中產階級某些強有力的行為本能相沖突。[2] 因此,我們可以說,合理的自我利益與“天賦自由”——做他想做的事以及保有他掙得的東西——之間的沖突性,遠大於其一致性。(其著作被英國功利主義者虔敬地搜集出版的霍布斯早已表明,自我利益阻止對國家權力施以任何先驗限制;而邊沁主義者在考慮到官僚化的國家管理保障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時,就像擁護自由放任主義一樣,欣然地擁護官僚化的國家管理。)因此,那些尋求保障私有財產、私有企業和個人自由的人,常常寧可對“天賦權利”給予一種形而上的許可,而不是對“功利”給予易受攻擊的許可。其次,一種借由合理計算徹底將道德和義務排除在外的哲學,很可能會削弱社會穩定所依賴的基礎,亦即無知窮人對於是非善惡的固定意識。

基於這些理由,功利主義從未壟斷過中產階級的自由意識形態。它提供了最為鋒利的激進斧頭,以砍倒不能回答如下問題的傳統制度:它是合理的嗎?它是有用的嗎?它有益於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嗎?不過,它既未強大到足以激起一場革命,也未強大到足以防止一場革命。庸俗自由主義最寵愛的思想家,依舊是哲學性薄弱的洛克,而非出色的霍布斯,因為他至少把私有財產歸作最基本的“天賦權利”,而使它得以置身幹預和攻擊的範圍之外。法國的革命家發現,最好是將他們對於自由企業的要求(“每一個公民都可以因為他認為合適和對自己有利,而自由利用他的雙手、技能和資本……因為他喜歡而且可以生產他所喜歡的東西”[1] ),置於天賦權利的普遍形式之中(“每個人僅在保障社會其他成員也享有同樣權利的範圍內,行使其天賦權利”)。[2]

在其政治思想中,古典自由主義就這樣背離了使之成為一種強大革命力量的大膽與嚴厲。不過,在其經濟思想中,它則較少受到限制,這部分是由於中產階級對於資本主義取得勝利的信心,遠遠大於對資產階級能否淩駕專制主義或無知民眾並取得政治優勢的信心;部分是由於有關人類本質和自然狀態的古典假定,對市場特殊狀況的適應性,也遠優於對人類普遍狀況的適應性。因此,古典的政治經濟學就因霍布斯而成為自由意識形態最為感人的知識紀念碑。它的輝煌時代比本書所論時期略早。亞當·斯密《國富論》(Wealth of Nations ,1776)的發表標志著它的開始,李嘉圖《政治經濟學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1817)的發表代表著它的頂峰,而1830年則是它衰落或轉變的開始。但是,其庸俗化的版本,在本書所論的整個時期當中,仍繼續在實業家中間擁有追隨者。

亞當·斯密政治經濟學的社會論點,堪稱既優雅又流暢。的確,人類基本上是由具有特定心理素質,在互相競爭中追求其自我利益的獨立個人所組成。但是,我們可以說明如下:當競爭行為盡可能不受制約地發揮作用時,其所產生的就不僅是一種“自然的”社會秩序(區別於由貴族階級的既得利益、蒙昧主義、傳統或無知的幹預所強加的人為秩序),而是“國家財富”盡可能的快速增加,亦即所有人的舒適和福利,以及隨之而來的幸福。這種自然秩序的基礎,就是勞動的社會分工。正像可以用科學證明最能滿足英國和牙買加各自利益的方式,是由一方制造成品,另一方提供原糖;同理,也可以科學方法證明,一個擁有生產資料的資本家階級的存在,對大家,包括受雇於資本家的勞動者階級,都是有好處的。因為國家財富的增加,是由擁有財產的私有企業運作和資本的積累所推動的。而且科學也可以證明,任何其他獲取財富的方式,必定會使國家財富增加的速度變慢甚至停頓。更有甚者,那種經濟上極不平等的社會——人類自然運作不可避免的後果——與所有人與生俱有的平等,或與正義,並非不能相容。

因為,除了保障甚至最窮困的人過一種比他在別的情況下更好的生活之外,這個社會是建立在所有關系中最為平等的關系之上,亦即建立在市場等價物交換的基礎之上。正如一位近代學者指出的那樣:“沒有人依賴別人的施舍;一個人從任何人那裏得到的每一樣東西,他都付出了一件等價物以作為交換。而自然力量的自由發揮,會摧毀所有不是建立在對共同福祉貢獻之上的地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