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女性四題(第2/3頁)

在房中術理論中,男女之間的性交被視為戰爭;這種兩性之戰的勝負標準,更是大大出乎現代人的想象——誰先達到性高潮,誰就成為戰敗的一方。這是因為在房中術理論中,先達到性高潮的那一方,他(她)的“精氣”就會被對方獲得,從而導致損己利人的後果。所以房中術理論中有“采陰補陽”和“采陽補陰”之說。這種以采獲對方“精氣”為目的的性交又常被稱為“采戰”。

由於絕大部分房中術理論都是男性中心主義的,所以總是著眼於如何在兩性之戰中戰敗女方。房中術家酷喜使用軍事語,比如將與女子性交稱為“禦敵”,有時幹脆將女子稱為“敵人”,將女方達到性高潮稱為“投降”或“賓服”。最突出的例子可舉明代房中術著作《純陽演正孚佑帝君既濟真經》,通篇皆以軍事術語寫成。一些明清小說比如《昭陽趣史》《禪真後史》等,也都著力描述渲染這種“采戰”。在有名的晚清青樓小說《九尾龜》中,眾嫖客一味纏磨,要“資深”的青樓浪子章秋谷講述床笫間取悅妓女之道,章也是用“兩個開戰的國度”作比喻,講述了一通房中術在這方面的要義——通過前戲、愛撫和性交時的各種技巧,盡量使女性先達到高潮;若是雙方同時達到高潮,則被稱為“打個平手”。以現代眼光去考察,其實倒頗不乏可取之處。這種觀念實際上已經認識到女性性高潮通常出現較遲,因此男子要一面控制射精以延緩自身高潮的到來,一面盡力促進女性的性興奮。而且,盡力促使女性達到性高潮,不正是現代性學家反復向丈夫們建議和要求的嗎?

與上述觀念相比,古代房中術的另一種觀念就比較可惡了。“采戰”之說,盛於明代,房中術家將以“采陰補陽”為目的的性交比作煉丹。煉丹當然要有丹爐和鼎器,這爐和鼎不是別物,就是作為性交對象的女子。比如在相傳為五代時陳摶所撰的《房中玄機中萃纂要》中有“擇鼎”篇,明代《紫金光耀大仙修真演義》中有“壚中寶鼎”篇,明代洪基《攝生總要·種子秘剖》中有“安置爐鼎”篇,等等,所說皆為同一件事,即選擇怎樣的女子與之性交才能有助於男子修煉他的“內丹”。選女的標準主要是健康和年輕(不強調美貌),同時還有種種禁忌,所有這些當然都是純粹男性中心主義的,女性在這類理論中仍然被視為男子的財物。

有主無主

女子在古代常被視為財物,已見前述;即使稍為“人道”一點,不以財物視之,她通常也只能是男子的附庸,男子是她的主人。

女子“三從”之說,由來已久。《禮記》上說:“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從人,就是做別人的附庸,讓別人來做主。此義在古代印度的《摩奴法論》中闡述更為明確:“女子必須幼年從父,成年從夫,夫死從子,女子不得享有自主的地位。”又說:“在童年時期,父親保護她;在青年時期,夫主保護她;在老年時期,兒子們保護她;女子不配獨立自主。”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絕大部分正常走完人生旅途的女子,一輩子都處在“有主”狀態中。幼年有父兄做主,嫁後自然是丈夫做主。如果進皇宮當宮女,那帝王就是她的主人;如果未正式嫁為人之妻妾,但當了家妓、婢女之類,則男性家主仍是她的主人。萬一丈夫早死而成為寡婦,她就會暫時處於“無主”狀態,不過這一狀態通常不會持續很長時間——如她改嫁,自然另有了夫主;如她宣布“守節”,即終身不再嫁人,那她就會繼續得到亡夫家庭的監護而仍歸“有主”之列。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有兩個較大的“無主”女性群體:一是妓女(指官妓和私妓,家妓不在此列),二是出家的尼姑和道姑。這些女性沒有一個男性主人,她們雖然仍不免隸屬於某家妓院或某個地區的官妓管理機構,或隸屬於某一尼庵、道觀,但比之大部分“有主”的女性,要自由得多。

“有主”和“無主”的最大區別在於:對於“無主”的女性,男子可以合法地將性愛指向她們,而對於“有主”的女性則不可以。舊時官員、文士、商人等都常有狎妓之舉,他們可以向妓女獻殷勤、向妓女求愛、與妓女熱戀,通常不致遭到非議或制裁(道德方面的批評是另一回事)。如果狎客對妓女熱戀之猶不足,又進而將她娶回家去,這在該妓女是“從良”——妓女生涯最好的下場;而在其他狎客看來則是“名花有主”,從此旁人對該妓女再不能染指了。女尼、道姑從理論上說是不能結婚的,但如果她們遇見了自己的意中人,就可以還俗而締結良緣。在舊小說和戲劇中,許多自由戀愛的故事都發生在女尼和道姑身上,絕非偶然。至於唐代那些風流美麗的女道士與文士們的戀愛韻事,更是後人詠嘆和考證的熱門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