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蒙田(第2/2頁)

蒙田從生到死都是天主教徒,年輕的時候,還是法國天主教貴族聯盟的積極成員。這個貴族聯盟以把加爾文主義逐出法國為宗旨。

公元1572年8月,教皇格列高裏八世歡慶殺死3000名法國新教徒,這是致命的一天,從這以後蒙田永遠離開了天主教會。但他事後始終沒有加入另外一派,而且繼續參加某些重大禮儀,免得旁人饒舌,然而自從聖巴托羅繆之夜慘案以後,他的作品便全都與馬爾庫斯、奧裏利厄斯、愛比克泰德或其他十來個希臘羅馬哲學家的著作如出一轍了。有一篇題為《論良知的自由》的文章很值得牢記,他在文章裏使用的語氣仿佛是古時帕裏克利的同代人,而不是法國皇後凱瑟琳·德·美第奇的仆臣,他還以背教者朱利安為例,闡釋真正寬容的政治家應該取得的成績。

文章很短,充其量才5頁,你可以在第二冊的第十九章中讀到。

蒙田

蒙田已經看膩了眾多頑固不化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提倡的絕對自由,這種自由(在當時條件中)只會激起新內戰的爆發。但是只要條件允許,那些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睡覺時不再把匕首和手槍放在枕頭下面了,開明的政府就應該盡量避免幹預別人的思想,應該允許全部臣民依照最能使自己靈魂獲得幸福的方式忠愛上帝。

蒙田既不是唯一也不是第一個提出這種想法或大膽公之於眾的法園人。早在公元1560年,凱瑟琳·德·美第奇的前大臣麥克爾·德·豪皮塔爾和好幾個意大利大學的畢業生(這個還因此被懷疑是受了再洗禮教的影響)就曾經說過,對異教徒只應該用文字來討伐。他的令人震撼的觀點是:良知有自己的本來面目,不是靠武力強制改變的。兩年以後,他促成了《皇家寬容法》的誕生,該法使胡格諾教派(即加爾文派)有權召開自己的會議,舉行宗教會議討論本教派的事務,貌似是一個自由獨立的教派,而不僅僅是寄人籬下的小派別。

巴黎律師讓·保丹是個令人尊敬的市民(他捍衛人們擁有私有財產的權利,反對托馬斯·莫爾在《烏托邦》一書中表達的共產傾向),他的觀點也是這樣,反對國王有權運用武力強迫臣民進這個或那個教堂。

大臣們的演講和政治哲學家的論文極少受人追捧,不過呢,在以智慧之士座談會的名義下聚在一起的文明人士中,蒙田的作品卻得以被閱讀、翻譯和討論,這些文明人士互相交換有益的看法,並且持續300多年。

蒙田的業余身份和他只為一己之樂而寫作的說法,使他擁有了一大批讀者。不然人們絕不會購買(或借閱)一本被官方列為“哲學”的書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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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仲馬《三個火槍手》中的主人公,來自波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