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讓人震驚的鹽政革新(第2/3頁)

當然了,在這個時代,崇禎皇帝對於那些大鹽商,也不會心慈手軟,看他們炫富就能知道,這些人欠收拾!沒看到大明各處都要賑災,缺錢都缺到什麽程度了!

在崇禎皇帝意志之下,最終乾坤獨斷,把那些臣子所提議的革新都給否決,因為他實在不滿意,最終拋出了他自己的革新之策:全國鹽政進行統一管理,在戶部下新設一個鹽司衙門,主官級別為戶部侍郎,下分十三道,每道對應一個省。在地方上,也設鹽道衙門,稱呼不變,還是鹽課提舉司,管轄鹽場。

而鹽場則實行承包制,用拍賣制度,價高者得。當然,底價是有的,就在往年這片區域所收鹽稅的基礎上估算得到。另外,售賣也不再硬性劃分地域,只要不怕運費貴,隨便你販賣到那裏去!不過有一個條件,食鹽的價格,有一個官方指導價,不管怎麽樣,售賣給百姓的食鹽,不能超過這個指導價。

官府的鹽政衙門,主要是監督之責,不再具體參與到食鹽買賣之中,由市場自行決定行情。如果鹽商想要賺得多,就必須想著法子去多生產食鹽,想著法子去降低食鹽成本,提高食鹽質量,降低食鹽的售賣成本。如此,才能有競爭力。

同時,鹽商自己也有需求要求打擊私鹽,排擠私鹽,這一點上,就和朝廷的利益一致了。

只要鹽商為了利潤,去革新食鹽的量產技術,去革新食鹽的精煉水平,去降低食鹽的售賣價格來占領市場,那麽遲早有一天,都不用朝廷再費時費力去打擊私鹽販子,因為會被市場給淘汰,競爭不過這些正規的鹽商。而百姓卻又會比以前,得到更大的實惠。鹽價便宜了,食鹽質量又好了。

這種鹽政管理模式,可以說是這個時代的人,聞所未聞的,一時之間,立刻便成了熱門話題。

“你們聽說了,皇上已經下旨革新鹽政,全部交給商人去搞了!”

“什麽,那商人不是賺大了去?都去搶了吧?”

“肯定的啊,食鹽這玩意,誰家都必須要買的,只要有鹽,那就是錢啊!”

“是啊,以後也不存在那什麽鹽引兌換不到食鹽的問題,只要你拿到了鹽場,交了稅之後,不管你產出多少食鹽,朝廷都是不管的了!”

“真得麽?那這樣一來,那些鹽商真是要賺大了!”

“……”

在大明朝,以前鹽政一個最大的弊端,就是普通商人拿到鹽引後,要是沒有關系,是換不到食鹽的。如果能及時換到食鹽的話,那是一定能賺錢的。老百姓們對於這一點,也是心知肚明。

因此,當他們知道食鹽自己生產,不再有鹽引而換不到食鹽之後,那些有實力一點的商人,就立刻轟動了起來。事實上,也不止是商人,包括那些富有的文官武將,皇親勛貴,也紛紛尋找他們的代理人,搶著想要拿下鹽場來買鹽。因為任何人都能看出來,這絕對不會虧本。

於是,由戶部鹽司衙門牽頭,調查全國列年鹽稅數據,由崇禎皇帝審核通過之後,便開始在以往鹽稅的基礎上進行拍賣。

這個拍賣,事先要到鹽司衙門報名,繳納保證金。報名方式多樣,並不一定要本人去,且可以從全國所設鹽課提舉司報名,最終拍賣還是在京師拍賣。

因此,拍賣的時間有點長,因為要等全國有意拍賣的鹽商齊聚京師才行。

而後是明碼叫價的拍賣,現場還有都察院、東廠和錦衣衛的人監督,防止可能的舞弊。

第一場鹽場拍賣會,是最大的盛況。不少實力一般的商人,都想著是不是能撿漏而參與,結果便可想而知了。

崇禎皇帝雖然沒有到場,可他卻是暗地裏也派人去競拍。不過只是價格達到他的預期之後,便不再出價,就讓那些商人自己繼續往上叫價去了。

就山東那邊的鹽場,往年的時候,山東都轉運鹽使司,一年解運戶部的鹽課銀收入,也就是五萬兩左右;可是,通過拍賣,在激烈叫價的競爭之下,最終成交價是八十萬兩三千五百兩白銀,翻了整整十倍不止。

沿海的每個省份,都是一個拍賣鹽場進行拍賣,就有京師,山東,南京,浙江,福建,廣東,廣西七個省份;其中廣西鹽場的拍賣價要低山東不少,但是,南京鹽場的拍賣價卻又要比山東高不少;

還有內地的省份,有的是沒有鹽場的,需要靠周邊鹽場出產食鹽,比如陜西,就需要靠山西、四川等鄰近的省份運鹽過去。於是,這些省份的鹽場拍賣就更為激烈,最終所得的拍賣價格,同樣達到了一個驚人的價格。

比如原本四川鹽課提舉司,一年所得鹽稅收入,就萬歷八年來說,只有七萬一千四百六十四兩而已,可拍賣之後,就得到了八十萬兩五千七百萬兩白銀之多,這還是因為鹽商考慮到內地不像沿海那邊產鹽成本低,而售賣又不能超過官府設定的零售指導價,因此沒有再繼續競價下去。要不然,沒有朝廷規定的這個零售指導價上限,就憑著內地的人口和售賣地區,這拍賣價格就絕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