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逋租和官紳優免(第3/3頁)

按理來說,官紳優免這麽多,都是聖人子弟,總該知足了吧?

可事實是,雖然律法規定官紳線面已經相當豐厚,可士大夫從者什一,違者什九;大部分官紳,那是能優免多少就多少,最好是所有都能優免掉。

有這種想法的代表很多,有名的就有嘉靖朝的首輔徐階。他儼然是清官的代表,清流中的頭;可是,他實際上就是個大得不能再大的地主,遇到濫用優免之權的,就要地方官要“就中調停得宜”,意思無外乎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由此可見,其實還是屁股決定一切。

萬歷年間,南直隸巡按甘士價提出要對官紳優免核查限額,人後禮部尚書陸樹聲就立刻強烈反對,還睜眼說瞎話,說什麽“往往田多則累重,亦不必為限制也”。這種話都說得出口,由此可見,為了能全額優免,那是什麽臉面都不要了。

事實上,到萬歷年間,土地兼並嚴重,而官紳又想全免,收不上賦稅,全都壓到了普通老百姓身上,因此民間動蕩,已經到了必須要整頓官紳優免的地步了。如果不整頓的話,就如同歷史上一般,大明朝破產玩完。

因此,就有官員提出了官紳優免要嚴格按照律法來,這其中,甘士價是一個;雖然他被反對了,因為是代表皇帝的巡按,倒也還好,只是被噴了口水。至於地方官,就沒那麽好運了。

萬歷二十九年的時候,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令朱國楨看到官紳免役,安坐自如,鄉民應役,朝充夕破的不均之弊,就也提出了官紳除優免田之外,必須要服役。百姓對此非常歡迎,甚至大書“均田便民”四個大字,貼得到處都是,以此來表達擁護之意。

但是,最後的結果是,那些官紳世家聯合起來,糾結家丁仆從千余人,直接闖進官衙,要捉拿朱國楨,還燒了朱宅。

還有歷史上有名的申時行,錢龍錫等人,也都用各種理由反對優免之外的均田均役。

除此之外,大明律法規定,官紳去世之後,可以繼續優免三年;但是,現實是三年之後,還往往一直優免,這吃進去的好處,讓他們吐出來,不要太難。

由此種種,經歷了兩百多年的積累,等到崇禎朝的時候,就只是這方面的弊端,就可知一二了;也因此,這奏章所寫得內容,就嚇到了張溥和吳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