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都察院改制(第2/4頁)

大明朝從來就沒有說,只要當官,所有田產賦稅全免,根本沒有這樣的事情。都是根據品級有限額的。只是,大多數情況下,這個限額是個擺設。特別是到明末的時候,這種情況就更是嚴重。

這個是頑疾,涉及所有官員,也不可能得到根治。不過拿出來敲打一番,還是有必要的。

面對皇帝的震怒,底下沒有人說話。

“層層盤剝克扣的事情,有沒有?就只說軍餉一項,朝廷撥出去之後,有多少人會伸手克扣,軍餉到軍卒手中時,可有十一之數?還有賑災銀子,到地方上時,可有多少是真正用在了賑災上面?你們說說看,這種事情,有沒有,多不多?”

對此,所有官員都是心知肚明,沒人反對。

“還有,內外勾結貪占的事情,有沒有?朝廷撥下的銀子,用於朝廷采購的,有多少是落入了朝廷官員和地方商人互相勾結後的口袋中?這種事情,有沒有,多不多?”

還是鴉雀無聲,不過有官員倒是私下互相看看,眼神中都有詫異,似乎詫異於皇上怎麽知道這麽多事情?

“獨斷專行任性的官員,視朝廷賦稅於私有之物,放置了籮筐到衙門口,賦稅愛交不交,用朝廷的賦稅來博取自己愛民的官聲,這樣的官員,有沒有,多不多?”

這種事情,在大明朝多見於地方,且集中在江南地區。上至巡撫,下至地方,都有這樣的事情。崇禎皇帝所舉這個例子,是其中幾個特例,已經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其他官員雖然沒有這麽明顯,可類似的事情也沒少幹。也就是拿朝廷的利益當作籌碼,去換取自己的名聲。

“巧立名目索取的官員,又向百姓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據朕所知,百姓所交的錢財中,一大半都是這種。百姓最終棄田逃匿,甚至鋌而走險,有很多都是被這種官員無休無止地索取所逼的,這種官員,有沒有,多不多?”

“還有,遇到事情,有好事的,就優親厚友偏袒,沒有利益的事情,或者要付出精力解決的事情,就是推諉扯皮刁難,這樣的官員,有沒有,多不多?”

“……”

聽著崇禎皇帝在列舉一條條詳細貪腐的例子,底下文武官員唯有默不作聲以待,吃驚的同時,心中想著,不知道又是哪個官員給皇帝上了密奏。要不然,皇帝在京師,又如何知道地方上的種種事情?

想著這個時候,不少人把目光轉向站在最前面的首輔薛國觀。很顯然,他們覺得,十之八九又是薛蠻子把這些事情捅上去的。

不過此時,很多人卻對此有點欣慰。抓貪腐總比抓謀逆要好不是!

在崇禎皇帝總結了一堆貪腐例子之後,厲聲喝問下面道:“你們說,這官場腐敗,是不是非治不可了?要任由這種腐敗下去,大明江山可保?”

聽到這話,不少人忽然回過神來,該不會皇上是覺得貪腐會敗壞大明江山,因此就給定了一個謀逆之罪?皇上竟然是這種說法?那豈不是說,誰要是貪腐一下,一個謀逆罪名下來,那不就完蛋了麽?

於是,很多人都想出列,要糾正下皇帝的這種說法。

不過正在這時,卻見薛國觀搶先一步,向崇禎皇帝奏道:“陛下,太祖欽定以及歷代先皇修改後的《大明律》,都有對百官貪腐有規定。微臣以為,如若貪腐,就依律治罪便是。這貪腐的人太多,官場風氣敗壞,那就嚴肅律法,只有觸犯《大明律》,就一律治罪,有一個治一個,如此,微臣相信,吏治當能改善之!”

聽到這個話,不少人不由得對薛國觀刮目相看。今天的太陽,竟然從西邊出來了。皇帝的狗腿子竟然也反對皇帝亂按罪名,要根據《大明律》來定罪!稀罕,稀罕!

不過回過頭來,想想也是。你薛國觀也是臣子,要是哪天惡了皇帝,也被扣一個謀逆罪名的話,豈不是也禍及九族?

想到這裏,不少官員紛紛出列,全都附和薛國觀的話。大概意思就是一個,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至於亂按罪名,特別是謀逆之罪,那就不要了。

崇禎皇帝似乎被說動了,沉吟片刻之後,點點頭道:“諸卿說得在理。不過如今作為監察百官的都察院卻是貪腐重災區,朕欲重建都察院,嚴肅監察機制,以此來預防官場貪腐,如此可否?”

留下來的這些官員,不能保證沒有貪腐,但是,他們的貪腐嚴重程度,比起那些被抓的,還是要輕得多了。此時,他們聽到皇帝的話,不由得腦中出現一個個疑惑:重建都察院?嚴肅監察機制?

一時之間,他們不知道皇帝想怎麽做?但都察院貪腐的事情,確實是不爭的事實,只要不談謀逆,那其他一切都可以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