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00章 假民贖買(第3/3頁)

而這些所有的律法與制度,共同構成了漢室民間百姓贖回自己親人的手段。

法律保護和支持他們贖回自己的親人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這些人的主人,也會在面對這樣的情況時,高擡貴手,提供方便,給自己賺一個好名聲。

畢竟,能夠贖回,或者說有能力和毅力贖回自己的親人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絕大部分的人,連自己都未必保得住。

若換了當世的任何人,哪怕能若張越這邊得到這麽多資料和信息,也不一定能拿得出辦法。

好在,張越是穿越者。

作為穿越者,思維方式遠比當世之人靈活。

天子聽著,沒有想太多,當即道:“可!”

這在他看來,沒有什麽大不了的,一切都在法律和制度的範疇內。

若真有百姓,能夠湊到贖回其親人的錢,他相信也沒有人敢阻攔。

因為,漢家的廷尉,不是吃素的。

“臣請陛下授便宜行事的權力……”張越卻是繼續拜道。

天子一聽,笑道:“朕早已經給卿在新豐境內,大小事務一切從權的許可!”

“此事也是一樣!”天子擺手道:“若有人膽敢阻攔卿,卿可先斬後奏!”

“臣代新豐萬民,謝過陛下隆恩!”張越立刻打蛇隨棍上,頓首拜道:“陛下嘉天恩,新豐百姓必歲歲為陛下禱謝之!”

“嗯……”天子聞言一楞,他發現,自己似乎好像,被這個小留候給套了?

但……

小留候打算玩什麽花樣?

就這幾條律法,又能玩出什麽花樣?

就聽著張越拜道:“臣打算將來在新豐,假民以貸,任何百姓,只要自身沒有犯罪記錄,而其又有直系親屬為他人奴婢,即可申請官府假貸……”

“臣會在上任後,命新豐各地平賈,平以奴婢價格,以平賈價格為基準,公布法令,凡有申請贖其親人者,一切人等不得故意阻攔,違者以亂法是處!”

“至於假貸之錢,則百姓可以選擇,分作十年、二十年不等的時間償還,其利息為百七的年息,每歲償還本息……”

這就是他從後世的房貸抄來的人貸。

借錢給百姓,然後讓百姓拿著這個錢去贖他的親人。

這筆錢跟房貸一樣,不會放到百姓手裏,而是直接由官府支付給相應的豪強地主。

而這個選擇貸款的百姓,則需要按年來償還本息。

講道理,這個買賣可比官府自己蓄奴還要賺!

天子聽著,卻是有些腦子亂。

但他還是明白了大體的意思。

就是跟過去的國家假民民田和種子、耕具一樣?國家借錢給百姓去贖回他們的親人?

好像似乎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