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住手!

“你以為當初我簽字的時候沒仔細看嗎?按照合約,我即便不履行合約,我最多也就賠償三百萬。”

要知道當初姜子鶯並沒有什麽名氣,甚至進入娛樂公司也是他家裏使了力,可現在她名氣有了,但對方開出來的違約金卻要賠償一個億,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這和搶劫有什麽分別?

“這你自己也說了,那只不過是當初而已,現如今你在我們公司的包裝下已經紅遍大江南北,前期的宣傳費用難道都不是錢嗎?”

“我要休假一個月,你要同意的話就請離開,要是不同意的話,我願意賠償三百萬最高違約金,從此之後,我與公司之間再無任何瓜葛。”

藝人也是人,也應該有自己的私人空間,現如今姜子鶯雖然已經成為了當紅歌星,可待不待娛樂圈對於她來說根本就沒有多大影響,她不在乎。

只是她的話在對方聽來簡直就像是威脅一樣。

“你現在翅膀硬了是吧?公司能讓你起飛,自然也能夠讓你跌落谷底,你要不要試試?”

“名聲我不在乎,你願意怎麽弄就怎麽弄,這卡裏是三百五十萬,多的五十萬就當是我好心送給你們的。”說著姜子鶯甩了一張銀行卡出來。

身為姜家的掌上明珠,且不說她自己這一段時間賺的有錢,就算她什麽都沒做,她拿出這幾百萬也和吃飯喝水一樣簡單,姜家有這樣的底蘊。

“你打發要飯的呢?”

接過姜子鶯丟過來的銀行卡,這位胖子冷笑了起來。

“子鶯,你不要胡來,趕緊跟我們回公司吧,等以後你的名氣固定了,你想怎麽休假我們都不會有意見的。”這時一個女人開口,她是姜子鶯的經紀人。

要知道姜子鶯現在已經紅遍了大江南北,能當她的經紀人,那也是一種鍍金,她還指望著姜子鶯能幫助她跨入更高的層次,可現在姜子鶯說不來公司就不來公司了,她也著急啊。

甚至這個胖子也是她叫過來的。

這位是天晴娛樂的副總,專門管公司的藝人,她相信有這位副總出馬,姜子鶯肯定能被叫回來的。

但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姜子鶯竟然態度如此堅決,休假幾天誰都可以理解,畢竟這段時間姜子鶯全國到處跑,肯定有點累。

但她要連續休假一個月,這怎麽能行嘛。

“我現在不會回公司的,而且有這樣的一位橫行霸道的上司,我更不會回去,我現在就要和天晴娛樂解約。”

姜子鶯能火,公司方面的包裝和宣傳固然起了一定作用,可真正能讓姜子鶯火的人其實是她自己的歌喉。

金子不管在什麽地方都會發光的,只要她唱的歌一如既往的好聽,哪怕是最小的娛樂公司也可以讓她火起來。

所以他對天晴娛樂還真沒什麽依賴性。

如果對方同意自己休假,那等假期結束後,她完全可以回去公司繼續工作發表新專輯,可現在對方的態度實在是太過於惡劣,這樣的公司她是絕不會回去的。

她是姜家大小姐,從小過的便是優越的生活,現如今別人這樣欺負她,她可不會像一般的小女生一樣畏懼。

天塌了還有她的家幫她頂著,所以她真的不畏懼天晴娛樂。

“你不要胡鬧啊。”

見姜子鶯要解約,她的經紀人也忍不住急了。

只是等不到她開口說話,天晴娛樂的這位副總就已經冷笑了起來,道:“看樣子你現在翅膀是真的硬了,你要和公司解約,那你就拿出一個億來,要是你今天拿不出這一個億來,你就必須要跟我們回去。”

說到這裏,這位副總的眼中閃過了一絲強烈的占有欲,要知道娛樂圈是個大染缸,進來的人就沒有幾個是幹凈的。

利用職位之便,他不知道潛規則了多少女星,姜子鶯的容貌和身材都屬上等,比公司裏那些庸脂俗粉不知道靚麗多少倍,既然姜子鶯現在都已經不在乎自己的名聲了,他還有何懼?

等把姜子鶯弄回去之後他就要和對方上床,他要讓姜子鶯付出代價。

“只有三百五十萬,多的沒有。”姜子鶯的態度異常堅定。

“看樣子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了,我好心來請你回去,可你卻要毀約,等回了公司咱們再來談違約金的事。”

說著這個胖子對著自己身邊幾個身材高大的保鏢使了一個眼色,頃刻間這些保鏢朝姜子鶯和莘月圍了過去。

“你們想幹什麽?別過來啊。”

看見幾個男人圍了上來,負責保護姜子鶯的莘月也忍不住慌了。

其實以她現在的能力,她吊打這幾個保鏢壓根不是問題,可她從來都沒有與人打過架啊,她下意識的就把自己放在了弱勢群體那一方,開始有些害怕了。